没有王法了,党委书记可以任命村主任!!
李举昌,男,中共党员(入党3年,用不正当手段入党),通江县龙凤乡石婆山村现任“村”主任,他是支部选举和村委选举两次落选的,村民组织法和选举法是在法定时间的有效期内,而李举昌等人是在选举4个多月后才任命的。我村任命村主任(李)、副书记(张友仁,村民组织法中无此官职),委员(张友川)是一家兄弟三人,真是天下奇闻,是我村老百姓难理解和接受的,更不能代表全村人民的意愿。
他知法犯法,用钱买官,贿赂党员!!
选举的头天晚上李打电话给我,“我的好爷爷,你明天给其他党员作一下工作,拉我一手,我马上送2000元现金给你........”通过十多分钟的电话谈话后,我拒绝不收,然后他又分别到本村九社两同志送去现金2000元、300元,两人均不想帮他这种害人之马,都拒绝收取他肮脏的钱,然后他又动员他的亲戚李华山给三社社长送现金1000元,三社社长觉悟高,当面拒绝。
滥用职权,祸害百姓!
李举昌任命村主任后,因为私人恩怨,指使六社社长(漳春华,原本叫张春华,他忤逆不孝,不认父母与兄弟,自己改姓张为姓漳,百家姓无此姓)封堵六社公路,人车无法通行(至今被封堵)。李任命后,以村主任个人名义将六社群众的200余亩荒山承包出去,侵权损民!
花钱买官,当官不做事,做事专做坏事!
李举昌、张友人、张春华三人手段极其恶劣、狡诈,骗得了通江县人民政府所发的林权证。李举昌以村主任个人名义将六社群众的200余亩荒山承包出去,县林业局、乡政府查证后,通过三个多月的纠错处理,大小会议达数次,他们至今将错就错,将非法的林业证死控余李举昌手中,目无党纪国法,反而从中着更,既不上交错证,更不进行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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