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顺庆区人民法院关于郝世明案执行情况的说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6 16:49 |
路过看看热闹,原来法律有规定,就按法律的规定办就是了嘛,顺庆法院早该来这里说说明白了,也免得大家胡乱猜疑嘛。

发表于 2011-12-6 17:05 |
有屁啊就放 发表于 2011-12-6 16:49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过看看热闹,原来法律有规定,就按法律的规定办就是了嘛,顺庆法院早该来这里说说明白了,也免得大家胡乱 ...


确实热闹!我也关注了几天了!最开始我看到那个啥子郝世民说卖调解书,都觉得有点不真实——那个裁定书图片上还有笔的改动!
现在我的想法是,事情经过一闹反而人家看到法律规定后更支持法院了,而且法院还做了个普法宣传。
又转回头来想,引起大家胡乱猜疑的原因更多的恐怕不在于法院出来说明得早还是迟,而是那个人怎么能把明明违反法规的事情拿来当正当要求来发帖,还煽动那么多网友,没人管吗?
就好像在公交车上你遇到了小偷,被偷了,难道应该是先怪自己警惕不高,而不是先怪小偷的偷窃行为么?是不是本末倒置了?
大家来讨论下!:D

发表于 2011-12-6 21:02 |
法院的答复的依据还是可信的,顶。

发表于 2011-12-6 21:02 |
法院的答复的依据还是可信的,顶。
发表于 2011-12-6 23:36 |
:hug::hug:

发表于 2011-12-6 23:44 |
为何法院回复闭口不谈刘鑫平同意卖调解书一事,单单就此案件本身作出回复

发表于 2011-12-6 23:58 |
我晕,还以为那家伙受了不公正对待,结果是这个样子的所,不能乱信网贴啊

发表于 2011-12-7 00:34 |
西部教师 发表于 2011-12-6 14: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院能及时回复是一件好事

这倒是。

发表于 2011-12-7 01:19 |
正大方圆 发表于 2011-12-6 23: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何法院回复闭口不谈刘鑫平同意卖调解书一事,单单就此案件本身作出回复

这才是实质问题,不要避重就轻,回避主要问题。

发表于 2011-12-7 01:33 |
裁定书好像不是可以卖的,既然你要卖,那个叫刘鑫平管得了你吗?还用得着他同意吗?
发表于 2011-12-7 01:36 |
早就知道此事肯定肯定有内情,好多无脑的人就知道瞎叫

发表于 2011-12-7 08:38 |
从被告的行为看,是有履行能力的,法院执行想过什么办法没?难道必须要当事人提供线索才执行,采取过什么措施没?

发表于 2011-12-7 08:51 |
正大方圆 发表于 2011-12-6 23: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何法院回复闭口不谈刘鑫平同意卖调解书一事,单单就此案件本身作出回复

为何你就相信那个“好市民”写的院长同意卖调解书这件事,单单对这个无法证明确有其事的情节提出问题?
自从法院回复后,那个家伙就一直没出来说话了。明明是法律规定的不能执行,也不知道他发那个帖子是什么用心。
从发帖前后过程、帖子内容和法律规定综合来看,那个“好市民”说的话到底有几分是真的,我也想象不到了。
还是我前面说的那句话,哪个有道理就站哪边。或者就纯粹围观。

发表于 2011-12-7 08:58 |
远山的云 发表于 2011-12-7 08: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被告的行为看,是有履行能力的,法院执行想过什么办法没?难道必须要当事人提供线索才执行,采取过什么措 ...

貌似你没有看懂法院回复的内容。:lol:lol

发表于 2011-12-7 09:24 |
中国城管军 发表于 2011-12-7 0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才是实质问题,不要避重就轻,回避主要问题。

我认为那是炒作。
举个例子,小两口吵架,激烈处,妻子对丈夫说:“你把我杀了嘛”,丈夫杀了妻子。这种情况能认为是“妻子绝望申请丈夫把她杀了吗?”
标题党,扯人眼球,扩大影响而已,火眼金睛的网友应当一眼识破。

发表于 2011-12-7 09:53 |
:loveliness:

发表于 2011-12-7 09:55 |
:loveliness:
发表于 2011-12-7 10:47 |
有回复就好!!!!!

发表于 2011-12-7 10:55 |
顶一下.

发表于 2011-12-7 11:08 |
正大方圆 发表于 2011-12-6 23: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何法院回复闭口不谈刘鑫平同意卖调解书一事,单单就此案件本身作出回复

:victory: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