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兵戈]

为彭山湿地公园欢呼、担忧、遗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1 00:08 |
有高调曰:“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同志们,在最为明显不过的事件上,该为苍生说人话了,站出来吧!

发表于 2011-12-21 16:03 |
我觉得挺好的,大家的看法呢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2 11:39 |
回复 望远 的帖子

如果牺牲河堤安全来建公园,那就是极端错误的.

发表于 2011-12-22 23:50 |
望远 发表于 2011-12-21 00:08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高调曰:“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同志们,在最为明显不过的事件上,该为苍生说人话了,站出 ...



      你的批评有点道理,部份接受. "为苍生说人话"作为一个论坛宗旨,草根百姓表达权的平台是可以的, 但作为个人这付担子太重了,担负不起. 我把签名档改一下.不过我不认为湿地公园是坏事.尊重你对该项目批评的权利, 也请你尊重我赞成该项目(但不唱赞歌)的权利,好不好? 小平同志说了:不争论. 所以不随你起舞,可以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3 19:54 |
回复 望远 的帖子

同意!

发表于 2011-12-23 21:53 |
怪了,为什么我发的回复帖又被屏蔽?有什么理由要屏蔽?

发表于 2011-12-23 23:11 |
论坛怪事一议:
迷外崇洋不设防,
欲翻船帖貌堂皇。
关天人命谁深议,
封你当然我是王。

发表于 2011-12-25 22:53 |
[兵戈] 发表于 2011-12-22 1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望远 的帖子

如果牺牲河堤安全来建公园,那就是极端错误的.

从维护两县人民生命财产的最大利益出发,修建岷江湿地公园的出发点不应单纯考虑的是休闲娱乐,主旨应该是保护彭山下游,乃至眉山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离开了这点,奢谈什么娱乐,那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让人喷饭。
到现在为止,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河堤内的坡面被推掉后不予修复就要种花种草了?不就是花点钱就搞定了吗?这点钱县财政就拿不出来?难道宁要风险,不要安全?我们的公仆们为什么都装聋作哑,一个都不站出来为人民说句公道话,全都当了睁眼瞎?人民都白养了这群吃人民饭,拿人民钱的饭桶,真是悲哀!还有坛里那些高谈什么自由民主,为国为民请命的精英壮士们这下为什么紧闭牙腔,保持了最大的克制和大大的肚量,你们的慷慨陈词哪里去了,真是可笑至极!这种故意的行为为什么没人去阻止?这到底关乎到哪些人的经济利益?
兵戈先生的支持我尤感欣慰,彭山多一些您这样的人,彭山的事情还怕办不好吗?谢谢您了!

发表于 2011-12-25 23:26 |
有人给我说,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的,不是有各级干部和管理机构吗?你干吗要理这些不挣钱,尽得罪人的闲事?
我想,说出来比憋着好,为人民鼓与呼人民大众总是会理解的。

发表于 2011-12-26 21:11 |
好事坏事说不说,有人又有钱进袋是真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8 10:52 |
回复 望远 的帖子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8 10:55 |
回复 C先生 的帖子

:dizzy:?

发表于 2011-12-28 22:08 |
[兵戈] 发表于 2011-12-28 1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C先生 的帖子

?

可能没说清楚,是想说每一个工程的开始,总有几个口袋要装满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08:56 |
回复 C先生 的帖子

有些道理。

发表于 2011-12-29 17:34 |
望远 发表于 2011-12-23 23:11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论坛怪事一议:
迷外崇洋不设防,
欲翻船帖貌堂皇。



      关于湿地公园利弊一事,我并不认为湿地公园是坏事.但我尊重你对该项目批评的权利, 也请你尊重我不批评该项目的权利,好不好?  因为"舆论一律"的时代早已过去了嘛. 小平同志说了:不争论. 所以我就不随你起舞了,可以不呢? 在<彭山论坛>这个草根言论平台上,只要不违反法律,不进行人身攻击和诽谤,都有说话的自由,即表达权.所以本版除广吿帖,重复帖之外从不删帖,也从不屏蔽任何人的发言,哪怕是直接批评我本人的言论也从未屏蔽和删除过.即使宣传部打电话要求删除某批评帖,本版主认为帖子不违法的,也同样没有删除.

      至于网友发帖的审查,那是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值班编辑的事.发帖后如果久不见显示出来,可以通过坛内短信直接向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值班编辑查询为何不通过的原因,这类事情实在与本版主无关,请与望远网友有类似遭遇者不要一再误会,无端迁怒于本版主.本人作为本版块版主,所发帖子也同样要经过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值班编辑审查才能显示出来.没通过及被删除或屏蔽的帖子每年至少有三二十篇之多.有时从<人民网>转载过来的帖子居然也通不过,我们除了哭笑不得,又能拿他们怎么样呢?

      望远文中"迷外崇洋"所指,只要不违法,本版同样允许有人去迷去崇,不管他所迷所崇的"洋和外"是出自西方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还是自由民主法制思想体系.因为法律不禁止即为允许.你有反对"迷外崇洋"的自由,但不能剥夺别人"迷外崇洋"的权利.所谓"也许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将努力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的名言大致就包涵这层意思了.要求别人跟自己观点保持一致,非要别人跟着你批评这个项目,这不叫言论自由,而是霸道的观点强加,没用的.你要抨击这个项目我不反对,但我因"不明真象"而不跟着你去"鼓与呼"又犯着谁了呢?

      "欲翻船帖"在限于本版主思想理论水平的检视中尚未发现.如果望远先生发现了,可直接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举报,或许还能得个奖什么的. 因为"欲翻船"就涉嫌违法了,用文革语言说叫"反革命",罪莫大焉.事实上宣传部门的舆情办和公安网监都有专人成天盯着各类论坛的,如果有"欲翻船帖"在本版出现,他们会比你先发现的,也只有他们才有权认定和处置,你就不用劳心了,毕竟给别人戴象"欲翻船"这样吓人的大帽子不是由你我说了算的. 本版主所见所转所写应多为对社会弊端的揭露和抨击,这些言论对社会的变革改良进步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我认为属于"补船"而非"翻船",出发点是为了"补天"而不是"翻天".

      网络媒体与主流媒体的最大区别在于它的草根性和平易性,网络言论观点有差异,甚至碰撞,针锋相对均属正常现象.允许不同意见的表达是文明社会的起码常识.但不同观点的表达应该在平心静气,尊重对方人格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动辄以扣帽子,打棍子的文革方式挑起无谓的口水仗,别人也应该有不屑于陪你玩儿的权利.我们自已在享受口舌之快的"言论自由"的时候,一定记住不能去剝夺别人的言论自由和不言论的自由.

      

发表于 2011-12-29 19:39 |
望远 发表于 2011-12-23 23: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论坛怪事一议:
迷外崇洋不设防,
欲翻船帖貌堂皇。



    和望远先生


        崇洋迷外何须防?
        "欲翻船"乃大帽王!
        人命关天谁认定?
        封你之人在何方?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20:48 |
回复 清风yl 的帖子

谢谢清风兄的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2-1-7 10:06 |
回复 望远 的帖子

我觉得,我们的社会也需要有些“占林子”才对,只要是对的“占”又何妨?

发表于 2012-1-9 23:23 |
七绝.答清风先生:
假洋鬼子必须防,
不可轻心变色王。
谁是谁非民意定,
中华自有镇魔方。
==========
版主先生,从技术上说,你这不是和帖,是个水贴。

清风原帖:
崇洋迷外何须防?
"欲翻船"乃大帽王!
人命关天谁认定?
封你之人在何方?









发表于 2012-1-9 23:57 |
[兵戈] 发表于 2012-1-7 1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望远 的帖子

我觉得,我们的社会也需要有些“占林子”才对,只要是对的“占”又何妨?

    看着彭山论坛的“占林子”还有点多,只是要“占”到正路才行,我只不过是多管了点闲事而已。自古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民之最大的愿望是安居乐业,丰衣足食,离开这点,谈什么人权,那纯属是无稽之谈。
    修岷江公园的目的是什么?有人主张和大肆宣传这个看似为民服务的工程,但挖掘了河道内的堤坡又不修复,竟然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置之不问,他们心中装的是什么,不一目了然了吗?
    谢谢兵戈朋友的理解!
    :handshake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