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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承担发帖法律责任 网管:保障公民说话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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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民 承担发帖的法律责任


       网管保障公民不可剥夺的说话权利



  赞成网络登记实名制,哪怕官员财产都还没人过问要登记、搞明白。
  赞成对网络“造谣”、“造淫”、“造黑”、“造恶”、“造乱”、“造反”、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
  赞成公民自觉、自制、
自律,构建诚信、公义、文明、理性、活泼、时尚、和谐之网络家园。

  然而,网络,应是人们说话的地方,是人民与执政者勾通的管道、是公民自治的平台,是宪法与法律的天下。

  除非法律明令禁止。
  除非网络有明文告知。
  除非网络同时说明原因。
  网络、网管无权删改、删除、冻结、停止、取消网民的发帖与发言的权利
     公民有依据宪法和法律向侵犯言论自由者讨公道的神圣权利。
  
  现在有一种风、有一股逆流,似乎公民的说话权不那么重要、神圣了。
  有省级论坛上就似乎没有了“时评”栏目。设一个“互动”,谈两岸问题的文章竟出不来了。
  真不知中国的网管评判文章、决定删发,依据为何。

  是网管怀天下、想天下、管天下、安天下?
  还是蠢管蔽天下、哄天下、误天下、毁天下?

  明鉴未远,国人不察乎???
  建议设立网络法制机构:
      严肃惩治网民中的不法之徒,又切实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
   附:       《 国新办确认推网络实名制 取消跟帖匿名发言》  

                  2010年05月05日09:12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新闻跟帖需先登录
      王晨说,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互联网基础管理制度。其中,“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是有关部门首次公开披露。
      去年7月香港《大公报》曾报道,国新办当时下达通知,“要求各新闻网站取消现行的新闻稿件匿名跟帖或发帖功能,转而实施实名注册登录制度,即网民在新闻网站注册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验证后方可登录跟帖或发帖,对新闻事件发表言论。”
      此后,各主要新闻网站网友需登录才能发言,但并不需要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某门户网站新闻跟帖工作的主管表示,去年明确下达的通知中只要求登录后跟帖。
      
网络互动环节逐步实名制
      王晨说“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工作正在探索之中”。王晨还提到,“积极稳妥推行网络实名制”,“尽快实现网站实名制,全面实行手机实名制,逐步在网络互动环节推行实名制。”几年来,网上一直热议网络实名制,这次讲话被认为是官方首次明确,网络实名制确实摆在主管部门的日程表上。
      王晨说:“网上问题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互联网是全球开放信息体系,只要我国互联网与国际互联网联通,各种境外有害信息就有渠道和手段在境内网上出现;只要我国互联网对公众开放,网民的各种言论就有渠道和手段在网上反映。当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快速发展期、矛盾凸显期,现实社会中的矛盾和问题不可避免地反映到网上。”
      
建议出台《互联网管理法》
      王晨建议尽快制定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实施细则》。抓紧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尽快出台《手机媒体服务管理办法》,为手机媒体管理和推行手机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抓紧研究互联网管理基础法律,尽早启动《互联网管理法》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安全法》,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责任。
      
新闻背景中国互联网管理格局
      工信部门负责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和打击犯罪,对外宣传部门牵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参与信息内容管理的工作体制。
      中央建立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总体协调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初步形成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两级管理体系。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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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2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裘德先生!
    能放行主帖,足见先生有让人说话的民主风范,有听得进恶语异见的君子雅量.
   麻辣无愧于麻辣.
     坚持下去,中国有希望,人民感谢你们.

发表于 2011-12-22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12-22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因为由于网络曝光被判刑的贪官在管理网管,贪官们一定怒吼:“关掉互联网!把网名统统抓起来!”:lol

发表于 2011-12-22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1-12-23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实名制都推不下去,还说上网实名制,路漫漫其修远兮。
如果真有那一天,所有官员都会要求停止使用互联网的。国外的发达国家也没有做到这一点。但在国内因为网上曝光或者网上造谣被追究责任的还是越来越多了。

发表于 2011-12-23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的财产公示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开言路是自信的表现。

发表于 2011-12-26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把官员财产登记实名了,再来管网名实名吧!!!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12-26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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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似乎是少数网民不守法与网管普遍不尊重人民发言权同时并行。

发表于 2011-12-26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就是要这样做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有依据宪法和法律向侵犯言论自由者讨公道的神圣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有依据宪法和法律向侵犯言论自由者讨公道的神圣权利

发表于 2011-12-31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先得放,才显得出价值~~~~~~~~~~~~~然后~~~~~~~~~~~~~:lol

发表于 2011-12-31 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1-12-26 14: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图一看就是当官的全是坏人之嫌,这就是众多网民的逻辑
发表于 2011-12-31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12-31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透明的东西多如牛毛,偏偏拿网络实名制来说。怪他妈的多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真正开放,管理也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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