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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从中江表妹之死聚焦高速公路公司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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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7 10:48 | |阅读模式

10月16日,巴蜀笑星、中江表妹李永玲遭遇飞来横祸———在渝宜高速公路长寿段发生车祸,因抢救无效去世。据了解,事故的最初起因是司机突然发现高速路上的水坑,试图绕过时,汽车失控引发事故。

近来,四川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真是触目惊心,先是四川电视台几位记者死在成绵路,再是新华发行集团老总王庆死在成渝路,接着又是几位勘查事故现场的交警以身殉职。在高度关注驾驶员自身原因的同时,我们应该把目光定位到“高速公路公司”身上。

作为司机,我们都有相同的经历,无论在成渝高速、成绵高速、成南高速、甚至新建不久的成雅高速,道路破损无处不在,甚至各个路段路面材料都不一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成渝高速龙泉段和成绵高速金山段,满路都是补的疤,到处是褶皱和破损坑。

作为一项工程,从设计到施工都有严格的国家标准,用多少沙、用多少水泥、用多少钢筋都是有全世界的标准可以“接轨”的,不可能仅仅使用几年,就要反复反复再反复地维修吧?公路建设并不是高科技,去年我在日本,仔细观察过他们的道路情况,事实上,日本的道路远不如中国宽敞,但是,从东京大都会到边远海边的农村,从高速公路到乡间小道,道路质量、标准和品质都是一个样,平平整整,干干净净,不要说路上有坑,连碎石都不容易找到,据当地人介绍,这些公路至少已经建好了40年以上。可试看我们身边的高速公路,除坚持中国特色高收费外,品质,服务,法律责任,哪一条与国际接了轨,哪一条承担了一个有限公司应该承担的中国法律框架下的责任和义务!?

一方面,高速公路公司收了全程通行过路费,该公司就有义务保证“路面平整”和“全路段通顺”,换句话说,如果你不能保障“路面平整级别达到高速公路标准”或者经常出现高速公路“单向通行”,无论你各种理由有多少条,你都不能收取全额过路费。包括事故车辆的拖车费,都必须由公路方免费提供。可我们看到的恰恰相反,成渝高速可以多处单向放行、龙泉路段管理不善人为造堵,很多次堵车5、6个小时,进路时无任何人告知,堵车路段无任何人管理,更看不到应急措施。而最后,过路费依然不会少收一分钱。

另一方面,车辆和人员进入了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公司收了过路费,双方在事实上形成了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叫它合同关系也好,叫它契约关系也好,总之,高速公路公司在法律上必须保障车辆的安全,出了事故,高速公路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免责的除外),这种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据《民法通则》)

一个事故发生了,涉及的不仅仅是驾驶员,交警,保险公司。作为提供有偿道路服务,收取通行费的“公司”,应不应该承担责任?怎样承担责任?

为什么按国家标准修建的四川各条高速,建好时间不过几年,却都成为名副其实的豆腐渣公路?不知道四川有没有纪检、司法部门,建议你们到高速路上找找坑,发现一个坑,立一个案,发现一个破损,立一个案,顺藤摸瓜查下去,看看它的主管部门是谁?看看它的企业法人是谁?看看它的设计人是谁?查查它的施工方是谁?查查它的监理方是谁?如果检察机关太忙没空,建议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同志的下级大人们也应该关注一下。不然,说不定下一次倒霉的人就是漠然事外的自己。

                                                                                 钻木

                                                                         2006.10.1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7 14:15: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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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7 10:55 |

斑竹:我们强烈要求在四川麻辣在线网上为著名的本土艺术家“中江表妹”李永铃女士开办网上纪念馆!!

   她给四川、重庆人民带来了欢笑,我们应该好好送她一程!!

发表于 2006-10-17 12:41 |
说得太好了。国家投资上亿修的高速路,因路面破损而导致的车祸的责任人是谁??????????????????

发表于 2006-10-17 12:42 |
作者是个神经病,拉不出屎怪厕所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7 12:15 |
到商店买东西滑倒,商店都要承担责任。想不通为什么交了买路钱,死在路上,收费公司不负责任。还经常强行勒索高额“拖车费”。

发表于 2006-10-17 12:19 |

可惜了

[em01][em01]

发表于 2006-10-17 12:20 |

高速公路的背后是有高速腐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6-10-17 12:01 |
建议监察厅和交通厅对这条高速公路进行评估,若真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发表于 2006-10-17 11:43 |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虾,虾虾吃泥巴。

发表于 2006-10-17 13:17 |
QUOTE:
以下是引用wujun0618在2006-10-17 12:42:00的发言:
作者是个神经病,拉不出屎怪厕所

你拉屎掉到厕所里,当然也应该追究厕所设计者、施工者的责任。我不明白,为什么别人一提追查腐败,你就这么紧张呢,难道你或者是你的家人污了高速公路的建设款吗?请问wujun0618,成渝高速路面差是不是事实,成渝高速常堵车是不是事实,成渝高速提供不了“高速”的服务,还照收高速的“费用”又是不是事实?如果你大大方方站出来说,我就是成渝高速的工作人员,吃的就是司机的血汗钱;或者承认你们家有人就贪了成渝高速的建设款。别人倒要佩服你是个真小人,可你如今却冒充公正,跑到这论坛上,满嘴喷粪,恶语伤人,你算个什嘛东西。

发表于 2006-10-17 13:16 |

就是高速公路的经营单位应该负责,我交了过路费,你就应该提供良好的服务,有瑕疵,你就应该明示。可是有很多人就是在这种不明不白中死去。应该实行问责!!

发表于 2006-10-17 13:05 |

9楼楼主,你是谁呀?

人家说的可是事实,成渝高速一边修一边收费难道 正常吗?你知道高速公路给运输带来了多少成本吗?

发表于 2006-10-17 15:15 |

建议:

1:水坑深度是否在合理的技术范围内,不是说高速公路就一点水都不能积,有标准的.

2:报告事故后公路管理方是否及时到位,是否作为.

3:从事故介绍看,驾驶员可能有较大责任.可能存在超速情况,而且在有水坑就在高速情况下打方向,而且是在下雨天,缺少职业水准.

4:驾驶员第一次撞上护栏后缺少经验,当车已经横在车道上的时候还让乘坐者坐在车里,是高速公路行车大忌.

lxt

发表于 2006-10-17 15:20 |
楼主说得太好了。应该向高速公路讨个说法了。

发表于 2006-10-17 15:48 |

一方面我惋惜表妹的英年早逝,另外一面我痛恨那些"刽子手"

发表于 2006-10-17 15:39 |
支持!!!楼主说得太好了。应该向高速公路讨个说法!!!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7 14:34 |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华西都市报消息:
  头上扎对翘鬏鬏儿,提起一个竹篮篮儿,吼起吼起卖杂物儿……国家一级演员、著名巴蜀笑星———“中江表妹”李永玲的招牌形象,可谓家喻户晓;“今天麻麻杂杂的啥子品种都有了,就还缺一个我这个品种。我这个是啥子品种看出了吗?”她的四川方言“脱口秀”引来的笑声掌声还在,昨天———2006年10月16日,一场意外车祸却让我们永远失去了这位年仅49岁的杰出女笑星。

慰问民工 朱建国摄

    重庆现场

    昨日,巴蜀笑星、"中江表妹"李永玲遭遇飞来横祸———在渝宜高速公路长寿段发生车祸,因抢救无效于昨日12点左右去世。

    昨晚,导演仇晓豹连夜把李永玲的遗体运回成都。

车子面目全非 黄洋摄

    惊魂:雨大路滑撞上护栏

    “砰———”,一声巨响,昨日上午10点10分,“中江表妹”李永玲乘坐的天籁车在渝宜高速公路不幸发生重大车祸。

    车祸发生后,记者立即赶往事故现场采访,据重庆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介绍,昨天早上9点40分,在涪陵演出完返回成都的“中江表妹”李永玲与司机驾驶着刚买不久的“川AQG176”天籁车从涪陵收费站上了渝宜高速公路,此时的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密集的雨点打在车窗上“啪啪”作响,雨雾大能见度很低,当车行至距离涪陵收费站62.5公里处,突然,公路上出现一个巨大的积水坑,驾驶员立即打方向盘欲绕过水坑,但速度太快车轮打滑,刹那间,车身“砰———”地一声重重地撞上了护栏,失控的车身顿时在公路打转,足足滑行了60米左右后,最终横着停在了行车道与停车道之间。

  不幸:遭皮卡车撞击七窍流血

    第一次事故发生后,二人下车检查发现保险杠被撞坏,车身受损,此时天空还在下着大雨,李永玲称因刚才惊险的一幕把她摔得头晕脑涨,站立不稳,二人随后又回到车上避雨,司机立即拨打手机报警。

    “轰隆———”,突然传来一声巨响,10点10分,一辆从后面开来的皮卡车重重地撞上了天籁车的副驾驶座位,右车门严重变形,李永玲身受重伤,顿时七窍流血昏迷过去,数分钟后,高速公路执法人员和医院急救车相继赶到,通过大家努力,好不容易将卡在车内的李永玲抱下车来,立即送往长寿区人民医院抢救。

  医院:全力抢救1小时50分

    当李永玲被送到长寿区医院外二科抢救时还有一丝气息,医院当即派出医院的顶级专家组织抢救。据抢救医生介绍,在1小时50分钟的抢救过程中,李永玲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她的脾已经被撞得严重破裂,更要命的出现了颅内出血,尽管医生们使出浑身解数,还是没有挽回李永玲的生命,12点左右,医院宣告李永玲已停止了呼吸。医院披露的死因是由于头部、胸部及腰部遭受重创,流血过多而停止呼吸。

    司机:咆哮痛哭拒绝采访

    昨晚8点左右,记者在长寿区殡仪馆见到了李永玲雇请的驾驶员,只见他不时地咳嗽,右额头上被撞出的大包清晰可见。面对记者的采访他沉默起来,拒绝回答记者的提问,随后又突然在大厅里咆哮痛哭起来,他说:“现在李姐的老母亲因糖尿病、高血压住在医院,她老人家的一切费用都是李姐在承担,如今李姐走了,难以想象她老人家能否承受这巨大的不幸……”

  家属:妹妹昏厥哥哥老泪纵横

    昨晚9点左右,当李永玲的妹妹李永惠见到去世的姐姐躺在冰冷的铁板上时,顿时悲痛得昏厥过去,她说,国庆节她还到成都与姐姐一起过了中秋佳节,姐姐的音容笑貌犹如昨天,怎么事情就来得如此突然,不管怎样她的后事一定要处理好,让姐姐安心地去……

    随后,从内江赶来的哥哥李永忠刚走下轿车,就与家人抱头痛哭起来,失去亲人的悲痛让这位五旬汉子泪如泉涌,气得捶胸顿足,一家人的痛哭声在殡仪馆上空久久回荡。为了不让在成都的母亲知道李永玲已经去世的消息,李永惠赶紧将姐姐的手机关掉。

  演艺界:李伯清徒弟赶往现场善后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除了李永玲的亲属外,还来了不少演艺圈的熟悉面孔。据重庆著名歌手秦川介绍,昨日下午2点左右,师父李伯清得知“中江表妹”车祸身亡的消息时,正在医院输液,失去挚友的消息让他感到很悲伤,立即给秦川打电话,要求他赶往长寿帮助处理“中江表妹”的后事。昨晚,不少得知消息的忠实观众知道“中江表妹”去世的消息后,自发地赶来悼念这位杰出的四川艺人。

  成都现场

    数百人痛悼“表妹”

    昨晚8时,李永玲所在单位四川省曲艺团,在省曲艺团宿舍院内为李永玲设立了灵堂。截至记者发稿时,前来悼念李永玲的众多成都演艺圈人士以及普通观众多达数百人,还有许多自发前来悼念这位平民艺术家的观众。

丈夫和女儿上香 王长久摄

    灵堂正中摆放着李永玲的遗像,照片上她的微笑那么干净,爽朗,如同她的性格一样质朴。哀乐不绝,上百个花圈已摆满的院子,前来悼念的人排着队,一一上前敬香。两旁的挽联上写着“芳华正茂哭笑星殒落巴蜀倾盆雨;艺德双馨悼英才归去云烟伤心泪”。

    灵堂前,手上还留有吊针痕迹的李伯清从医院赶来,身患哮喘的刘德一来了,谐剧创始人王永梭的妻子、李永玲的师母82岁的江老师也来到灵堂。前来悼念的景雯、陈光忠、包德宾、谢洪、廖健、林晓东、闵天浩、嫒凤等演艺圈人士,都难以掩饰内心的悲痛。

    哀乐声中,最悲伤的莫过于李永玲的丈夫邓行义,泪已尽,他一直无言地坐在爱妻的照片旁。邓行义是省曲艺团门卫,他和李永玲结婚快30年了,二人婚恋一直被传为佳话。在川师大外语系念大三的女儿邓玲娟,完全不能接受这个现实,一直含泪守候在母亲的遗像旁。

    在现场,一李永玲的忠实观众马先生与几位好友从郊区开车赶到灵堂,为李永玲送来了花圈。晚9点记者离开现场时,还有观众陆续前来悼念。

    李永玲是本报与四川省文化厅、重庆市文化局联合举办的首届巴蜀笑星擂台赛评出“十大巴蜀笑星”之一。昨晚,本报作为推出巴蜀笑星的“娘家人”,也代表千万读者送去花圈。

    三天后,四川省曲艺团将为李永玲举行追悼会。 (完)记者杨道彬杜恩湖李姝马丹范东波陈莉 摄影黄洋

发表于 2006-10-17 15:01 |
这是腐败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顶顶顶!
发表于 2006-10-17 17:06 |
QUOTE:
以下是引用研墨在2006-10-17 12:01:00的发言:
建议监察厅和交通厅对这条高速公路进行评估,若真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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