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代言2011

宜宾奇闻,举报信成为被举报人上诉诽谤的证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6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小红这个女人真能一手遮天哈,居然能够让宣宾市北城派出所把举报信绐她作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还能让宜宾市有关领导[心照不宣]哈

发表于 2012-12-6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女人贪欲无度.贪婪无耻.警察的仁慈让她[肆无忌惮].........

发表于 2012-12-6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小红这个女人不尊重法规,不尊重宜宾市市长,不尊重宜宾市北城派出所所长,不尊重派出所民警,敢把派出所的举报信拿出来打击报复举报人,真是作恶多端.后盾强更呀..........

发表于 2012-12-6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人完全是卑鄙下流,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下流高手

发表于 2012-12-6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是啊,她那么下流.众领导都不追究.说不定那天法院的证据拿出来,她让众领导忽悠公民[查无实据].........

发表于 2012-12-7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妈呀!这不是让想要或正要举报的人心如寒冰吗?

发表于 2012-12-7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人往往都是时代的良心,对举报人的每一次报复都是对社会主义的一次打击。

发表于 2012-12-7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纸黑字,;[上诉状.答辨状.原件存法院],这一切铁证,难道还能用什么手段篡改吗?
发表于 2012-12-7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 ls说的对!
发表于 2012-12-7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发表于 2012-12-7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12-12-7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对国家还能信任吗?

发表于 2012-12-7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影响恶劣,!有损执政党的形!

发表于 2012-12-7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领导应该一查到底,否则何言取信于民?

发表于 2012-12-8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人长期遭不公正对待,事实上成了任意践踏举报人权的理由

发表于 2012-12-8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举报权利实现,宪法对侵犯公民的举报权利的行为规定了打击报复证人罪

发表于 2012-12-8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被那个孙小红打击报复就承受不公,已经破弱,无奈为已.维权够可怜的,孙小红这个寡廉无耻的女人还把派出所的举报信拿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证据上诉,不要脸到了顶点,认识这种女人悲哀!

发表于 2012-12-8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即然那种女人脸有陈墙厚,她那里知道廉耻二字?说不定她还以拿到派出所的举报信为荣呢?

发表于 2012-12-8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种不要脸的女人,还以拿到派出所的举报信为荣呢..........

发表于 2012-12-8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