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691|评论: 62

请成都武侯区人大 监督纠正武侯区法院的荒唐判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9-4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告赢了官司,再损失了执行费得不到住房,就连3000余元诉讼费用也无法收回。房产商开庭缺席判决,却得到了法院保护。

请成都市武侯区人大监督区法院再审纠正错案

 

申请人:朱风(原审第三人)住址:成都市武侯区机投乡潮福苑 联系电话:1388037718  88854012

 

我不服武侯区法院[2004]武侯民一初字第1126号判决,于20061120向立案庭递交了再审申请,立案庭受理后至今没有处理。我多次找了立案庭庭长,被长期反复拖延拒不处理,又向法院邮寄再审要求后无任何消息,特请求武侯区人大督促法院尽快再审改判纠正错案。

 

事实和理由:

我因原私产房屋被成都诚信宗达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拆迁,以每平方875元低价补偿并置换安置了公房一套,被安置在现潮福苑小区入住,并有成都市宗教局道教协会房地产管理办公室颁发入了住通知书、及《宗房使用证》。我合法取得的公有住房,在装修入住一年之后,法院却错误地将该安置公房判给了原告。

被告成都宗达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拆迁时,与原告朱进签订了公房安置协议书对朱进安置一套公房,拆迁后房地产代理公司未对朱进安置。朱进向武侯区法院起诉诚信宗达公司,因该公房地址与协议中地址相同,朱进将我列为第三人。

法院判决书确认诚信宗达公司是违反《安置协议书》的违约责任方,并判决被告诚信宗达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全部诉讼费用3000余元。武侯区法院却又在判决中将该同一地的第三人的安置公房判给了原告,该判决严重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判决后原告朱进申请武侯区法院执行,执行庭汤法官到该公房实地了解查明全部详细情况后,知道申请人是因补偿安置合法取得的公有住房,因判决有严重问题无法执行。法院错误判决导致被告房地产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却逃避了安置责任。

原告朱进赢了官司得不到住房,损失了执行费,就连3000余元诉讼费用也无法收回,与第三人因错误判决产生了争夺住房冲突,申请人已多次在机投派出所报案。现武侯区法院判决错误,已导致了后果,严重影响了无过错申请人的正常生活。

为此,特请武侯区人大监督法院再审改判,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致成都市武侯区人大常委会

 

申请人:

200793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07-9-4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某些人,

法律确实是一种武器!

获得个人利益的武器!

发表于 2007-9-4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7-9-5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难,再审、申诉更难。

发表于 2007-9-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9-5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荒唐!

发表于 2007-9-7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普法教育

发表于 2007-9-7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告赢了官司,再损失了执行费得不到住房,就连3000余元诉讼费用也无法收回。房产商开庭缺席判决,却得到了法院保护。

  快速回复:

请成都武侯区人大

监督纠正武侯区法院的荒唐判决

  快速回复:

请成都武侯区人大

监督纠正武侯区法院的荒唐判决

发表于 2007-9-7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9][em09][em09][em09]看再乱判 打![em09][em09]

发表于 2007-9-1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9-10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侯区政府是只饿老虎

   武侯区政府

   是只饿老虎

   既吃工人钱

   又刮农民土

发表于 2007-9-1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着实是离奇。

发表于 2007-9-1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 

    请托是司法腐败的典型特色,

    受贿是腐败法官追求的目标。

      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孟来贵这样的司法腐败分子就是这样的典型。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9-14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9-17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告赢了官司,得不到住房,损失了执行费,就连3000余元诉讼费用也无法收回。

这法院太荒唐。

发表于 2007-9-17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之歌》(转贴)
  
  本歌是借用李宗盛先生的《凡人歌》的曲子,重新填词,以示对人民法官的“感激之情”。希望能唤醒他们找回泯灭已久的良知!

  
   你我皆法官,坐在堂里边。
   终日寻财苦,一刻不得闲。
   (你)既然很有权,不用是傻蛋。
   公正放两旁,(把)利字摆中间。
   多少审判员,一笑为金钱。
   多少清白人,被冤判入监。
   人生何其短,何必守清廉。
   良心不见了,无须去喊冤。
   问你何时曾看见,
   这国家为了人民改变。
   有了梦寐以求的官衔,
   是否就算是拥有春天。

发表于 2007-9-1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水调歌头 沉冤待雪》(转贴)


  公正何时有?洒泪问苍天。不知今朝衙役,究竟有多贪。我欲驾鹤西去,惟恐仇敌对手,笑我太没胆。百姓要维权,何故如此难?


  翻律书,问法官,夜无眠。世仇家恨,岂是一时能说完!事有来龙去脉,理有是非曲直,谁人帮呐喊?但愿神开眼,早日雪沉冤。

发表于 2007-9-18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人喊打![em09][em09][em09][em09][em09][em09][em09][em09]

发表于 2007-9-19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迎风观潮在2007-9-5 12:58:00的发言:
执行难,再审、申诉更难。

           同意!

发表于 2007-9-20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不想牵涉政治问题,上面该考虑考虑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