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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租门市的,请注意了!尽有如此收转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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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一朋友最近遇到一起特气人的事,希望大家给评评理!!反正我听了就觉得这位房东是如此一个大奇葩啊!
     事情发生在最近,我朋友租的平昌骏东底楼商铺,经营几年了,月前,房东突然讲要收回铺子自己经营,不续签合同,当时朋友就傻了,铺子里还有10来万货呢,怎么办?打折吧!不赚钱,也得把成本收回来呀,就这样朋友一边处理货一边联系房东看能不能宽限些时间处理货,咱这位黑心房东他在干嘛,各位不知道吧,他在到处张贴转让广告呀,不是说自己经营的吗?气吧!这还没什么呢!听听转让费那要吓一跳哦!“15万!空门市”,这才让朋友大吃一惊,原来房东差钱了!!想黑心吃转让费。一心想把店主哄走,从中牟利!嗨,早说呀!咱也是掏辛苦钱付的转让费转来的呀,咋能让他一句话说收回就收回呢,况且,合同上不是还有“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租恁权”的吗?,
    这更绝了,大家知道房东干嘛的,不得了,公务员呢,房东说了,你一个小民让你今天搬就不会拖到明天,快搬,快搬!牛了吧各位朋友们,反正我是闪着了,刚开始我以为他爸是咋李刚书记呢!哈哈!没办法房东料到咋没背景,就一乡下来的,可怜我朋友这么多年辛辛苦苦,扣扣嗖嗖,好不容易要进城要解放了,一下又被我们亲爱的房东大人踢到解放前了。
     如此人品,还当官,简直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请问,这种做法合理么?尽有如此收转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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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20: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4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乡情怀 发表于 2013-10-4 2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优先租金,协商解决。

这种人想钱都想疯了,他把人家逼上绝路了,只有给他来个狠的,大不了鱼死网破,你自己确实要做生意,可以理解,哪有这种

发表于 2013-10-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房东姓名写出来,查查此人买门面资金来源不就解决了吗

发表于 2013-10-4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起诉他!打官司,不怕他。

发表于 2013-10-5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第二例到期租房来了,理,理,理,理。。。。。。。。。

发表于 2013-10-5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3-10-5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帖最后由 shuang99 于 2013-10-5 10:02 编辑

发表于 2013-10-5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乡情怀 发表于 2013-10-4 2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优先租金,协商解决。

是那个房东啊,那么想钱想疯了,请做生意的朋友们都注意了

发表于 2013-10-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讲述的情况不是太清楚。据我本人见解如下。如果租赁方按合同已经到期了,房东可以不再租给对方,也可以继续租给对方。这是房东的基本权利。当然如果房屋租期尚未到期,房东是不可以收回房屋的,但房东可以提前告诉租客该房屋到期后不再续租与他了。如果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屋,那房东应该按租赁合同要求赔偿租客的损失。总之:房东在租期满期后,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同时房东也可以自主将房屋租给其他任一租客,这是房东的权利;同时租赁到期后,租客有权利不再租该房屋,也可以在征得房东的同意情况下续租。所以只要各自行驶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这个应该没有什么异议的!

发表于 2013-10-5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没有职业道德,任何行业都有行规,你以为你是房东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哦,天理难容...

发表于 2013-10-5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心太黑了啊,骗子,大骗子!

发表于 2013-10-5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把这个人的名字说出来,让他臭名远扬,让大家都不要去租他的房子,免得以后的人都跟你楼主一样的结果

发表于 2013-10-5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租的那个房子好像是新天府酒楼骏东的一个门市吧,我是在街上偶尔看到他贴的广告在转租,我当初想租这个房子做生意,但看到你的情况我都不敢租他的房子了,你当初肯定也是在别人那里转租过来的吧,也付的转让费的吧,这下你的转让费也没啦,所以,以后租房子的朋友们千万要看清房东的真面目,免得像楼主一样就惨咯。哎,真是啊,我替你冤枉。

发表于 2013-10-5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租到期也应该规还。合同至上

发表于 2013-10-5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才啊!求房东真相哈!楼主报光
发表于 2013-10-5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BRCXALAN 发表于 2013-10-5 1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说讲述的情况不是太清楚。据我本人见解如下。如果租赁方按合同已经到期了,房东可以不再租给对方,也可 ...

站起说话不腰疼,你知道做生意的艰辛吗?一旦投进去了有你说的那么容易吗?外星人

发表于 2013-10-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房东搞出名,大家谁也不敢去租,要不就来个不忙搬,先处理货,和房东拖一下,反正都租不 成了.
发表于 2013-10-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弄他哦;P

发表于 2013-10-5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发生在最近,我朋友租的平昌骏东底楼商铺,经营几年了,月前,房东突然讲要收回铺子自己经营,不续签合同”,这是楼主的原话。既然房东不续签合同,只要房东没有违约前合同的事项就不为过啊,是否与谁再租的事这是房东的事了。楼主,如果房东毁约前合同,那是房东的不对。如果房东在前合同满期后不续签,这是合理的,你没有必要炒作一通了。房东再要如何租,要用什么样的方式租给谁,那是房东的事啊。当然如果你在合同有效期内转租,你有权利向承租者要转让费,房东是没有权利收什么转让费的。请你仔细的去研究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果是房东不按合同履行义务,那你就应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在网上这样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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