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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enzhongsi

牢骚怪论:全面取消公路收费(建言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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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7 14:34 |
建言两会,关心国家大事,建言两会,表现爱国情怀。全面取消公路收费,不但具有降低“物通天下”(商品流通)的经济成本,还有提升和改善市场消费局面的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让公路这种“准公共产品”回归公共性质本意的政治意义,远远大于“留下买路钱”的可怕的“霸道”经济行为。有些事情不在于怎么说,而在于怎么做,全面取消公路收费,就是胡主席“解放思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扩大公共服务”的要求的具体体现,全面取消公路收费,就是胡主席“保障和改善民生状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的要求的具体行动。两会代表们,你们在关心这个久拖不决的问题吗?

发表于 2008-2-27 16:17 |
中国已有数千万各行各业职工下岗,为什么交通部门收费员不能下岗?这对全体行业下岗职工公平吗?这对社会公平吗,这对纳税人因此白白要活数十万收费员公平吗?

发表于 2008-2-27 20:52 |
那几十万收费人员谁养活?那来那去

发表于 2008-2-27 21:47 |
至少要首先解决的是这些问题!!!!!!

发表于 2008-2-27 21:41 |

审计署:16省市违规设收费站多收149亿元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2-27 12:15 】 【来源: 审计署网站


  国家审计署2008年2月27日公布今年第2号文件:《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以下为部分内容摘要。

  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

  一是公路项目建设中未使用银行贷款或使用了银行贷款但已归还,仍设有66个收费站;

  二是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收费的三级公路上违规设置30个收费站;

  三是采取“一站多点”等办法,违规异地设置41个收费站点;

  四是公路未建先收或边建边收,违规设置21个收费站点。

  如全部由财政投资建设的沈阳过境绕城公路,1993至2005年违规设站收费累计12.29亿元,在已核定的收费期内还将收费28.9亿元。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总投资1.7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100万元,在1996年已用收费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后,违规继续收费14.5亿元,在地方政府重新核定的收费期内还将收费30亿元。黑龙江省财政厅等部门以开发旅游资源为名,2001年以来违规批准在8条通达旅游景区的三级公路上设置11个收费站,收费累计3113万元。107国道河北省定州唐河大桥在建设过程中未使用银行贷款,但1996年9月建成后开始设站收费,2002年6月该桥向银行贷款90万元,至审计调查时累计违规收费6700万元。

[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2-27 21:33 |
其实公路费也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旅游,餐饮...等.成都市最近就逐步取消了一些高速的收费.还加强了长途免费公路的建设.

发表于 2008-2-27 21:25 |
收费公路,常常是各地"招商引资"的主要项目.也是个别官员"工程"腐败的重要机会.乐山那个枪毙了的副市长,就有这方面的问题.况且除了还贷,还有税收也是地方政绩和财政的需要,所以取消太难.要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问题,从制度上作为公共事业来建设,当成公共服务来管理.

发表于 2008-2-27 20:56 |
过路费从未公开收费情况,收了多少?还贷多少?干公开吗?肯定说,收多还少,达到百分之三十都很了不起了.

发表于 2008-2-27 21:21 |
可以提高养路费,不要收买路钱了。

发表于 2008-2-27 21:17 |
怎能取消,你当当官的傻子啊

发表于 2008-2-28 09:30 |
昨晚央视报道,以北京机场高速为例,建设成本11亿元,目前已收费30亿元,还有30年期限,推测到期可收80亿元。这还是合法的收费站。全国违法的收费站还有150多个。[em04][em04]

发表于 2008-2-28 10:36 |
那几十万收费人员本身就是垃圾。他们只能给社会带来麻烦,不会给社会造福,应那来那去[em22][em22]

发表于 2008-2-28 15:23 |

高速公路基本上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由国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而非私人产品。曾经看过一位交通部的官员在媒体上也说过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就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做了说明,说是当时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国家需要大力发展公路建设,但资金严重不足,所以需要采用这样的方式作为权宜之计(今后要逐渐增加政府投入,减少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现在看来,这种方式确实在公路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巨大的利益使这种本来可以理解的方式严重错位,导致了:“狂热”“疯狂”的出现。曾经看过也是官方媒体的一篇报道,某省审计部门对该省一条高速公路的收费进行审计,发现其收费中仅有大约5%用于还贷,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其还贷期将长达700年。

我们这块土地是容易把经念歪的地方,比如还有教育、医疗......

发表于 2008-2-28 15:14 |
楼主企图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em05][em05][em05][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2-28 18:38 |
我也这样想,但是不可能.
发表于 2008-2-28 20:39 |

我举双手和双脚赞成!!!!

发表于 2008-2-28 21:47 |

不肖子孙,这些儿子官,就知道坑害衣食父母!

公路乱收费这么多年了!早干什么去了!

[em05]
发表于 2008-2-28 21:47 |
[em02]

发表于 2008-2-28 22:40 |
打官司都要收费,何况公路成本比法院高,投资,维护成本更比法院大!等去法院打官司不收费后再谈公路收费问题吧!

发表于 2008-2-28 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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