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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人王

[群众呼声] 违法违规受保护 暗中“老虎”何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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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贡市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招投标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坚决反对一切暗箱操作、强势保护和“只投标不履约的失信行为。

发表于 2014-5-4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查处“自贡市狸狐洞事件”中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纠正错误,维护招投标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谈何“廉洁四川、法治四川”?

发表于 2014-5-4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贡市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招投标腐败窝案,是三明公司以“小老虎”的权力影响为主,金钱开道为辅,勾结四川、福建相关部门的“虾子、苍蝇”通过严防死守,强势保护其骗取中标,其运作轨迹如下:
  三明公司被投诉、举报后,为掩盖甘岱华在“罗丰溪C2标段”担任项目经理事实,首先搞定自贡市水务局(具体负责调查核实该事项),提供伪造的甘岱华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文件。其后(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自贡市水务局以此为据多次向四川省水利厅汇报调查结果:甘岱华项目经理已变更,有变更证明文件为据,但骗局并未得逞,四川省水利厅并不认可该变更证明,要求重新调查。
  此期间,三明公司、自贡市水务局深知该骗局迟早要穿帮(虚假变更证明文件),随即搞定清流县水利局、清流县河道管理处。2014年1月8日清流县水利局出具《关于确认清流县罗丰溪治理工程施工C2标段项目经理变更情况的函》证明甘岱华变更事项,并掩盖三明公司伪造甘岱华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文件事实。
  最后搞定四川省水利厅认可虚假变更证明文件、认可甘岱华项目经理违法变更事项,以清流县水利局出具的违法证明为依据,强势保护三明公司骗取中标。
  整个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只见过甘岱华项目经理变更申请表、审批文件,四川省水利厅及自贡市水务局拒不提供变更申请表、审批文件的复印件,拒不出示、出具清流县水利局《关于确认清流县罗丰溪治理工程施工C2标段项目经理变更情况的函》,同样清流县水利局及清流县河道管理处拒不出具任何变更证明材料,实为做贼心虚,隐瞒事实真相,共同腐败。
  

发表于 2014-5-4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行为如此露骨,与强盗何异。

发表于 2014-5-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强盗为什么不敢公开三明公司甘岱华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一.三明公司向自贡市水务局后补的“罗丰溪C2标段”甘岱华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文件是伪造的、假的。1.清流县水利局审批核准文件号(三明水电【2013】变更011号),符合文件编号吗?烂贼造假都不会。四川水利厅官方回复时,把该文件编号说成是三明公司变更甘岱华项目经理申请表文号,项目经理变更申请表有文号吗?掩盖事实真相、放狗屁。2.甘岱华项目经理变更审批文件上清流县水利局的签章就是一“罗卜章”。3.变更审批文件无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及签章。4.无网上变更。5.其变更已在2013年10月28日完成,“自贡市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为什么投标文件中没有变更附件,被举报、投诉时候补?

发表于 2014-5-5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变更证明材料、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属虚假、违法证明。三明公司安排甘岱华项目经理变更时煞费苦心,因为在2013年10月11日(“罗丰溪C2标段”开标日期)至2013年10月30日不能变更,2013年10月31日(“自贡狸狐洞工程”开标日期)及其后更不可能变更,最后编成2013年10月25日,违法就违法,反正都是骗,只要搞定自贡市水务局、清流县水利局、四川省水利厅,一切就"OK",管他吗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发表于 2014-5-5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今天,“自贡市狸狐洞事件”中的“虾子、苍蝇、小老虎”无法无天、腐败横行、欺压百姓。人民群众却无法收拾这帮自己纳税养活的强盗,因为权力掌握在它们手中,当今中国,究竟是人民作主,还是强盗作主?

发表于 2014-5-5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明公司、自贡市水务局今后一定要注意:清流县水利局审批核准甘岱华项目经理变更文件号应为“清水变更【2013】011号”,而不是“三明水电【2013】变更011号”,别再犯低级错误,造假一定要造好。

发表于 2014-5-5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贡市狸狐洞事件”已历时半年,四川省水利厅及相关部门中的“少数坏人”确实病了,还病得不轻,主要是感染“腐败病毒”,或同流合污、或充当保护伞。经专家会诊,这部分官员仅靠自己“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是不行的,必须下猛药——“双规”,方可彻底根除其身上的“腐败病毒”,杜绝大范围传染。

发表于 2014-5-6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四川省委、省政府下猛药,查处“自贡市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招投标腐败窝案。

发表于 2014-5-6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招投标史上,见过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但其方法还显得较为隐晦、不张扬、不强盗,一般是通过围标、串标来实现。而“自贡市狸狐洞事件”中这只“小老虎”却伙同四川省水利厅及相关部门中的“少数坏人”采用霸王硬上弓,对投诉人、举报人及媒体,一律“不受理”、“不出示”、“不提供”、“不解释”、“不答复”、“答非所问”,全力暗箱操作,铁定三明公司中标,霸占招投标项目从中渔利,由此看来这只“老虎”能耐非凡,不除必成虎患。

发表于 2014-5-6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四川省水利厅党组正确处理“自贡市狸狐洞事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人民群众负责任,对中国共产党负责。

发表于 2014-5-6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明目张胆的“权力寻租”摄取工程项目,其施工建设谁能监管?其工程质量谁能保证?

发表于 2014-5-6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前,水利部党组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水利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框架到内容上,既坚持全面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部署要求,又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提出“推进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水利资金监管、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体现水利工作特色的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突出强调要强化两个责任,一是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提出“部党组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部党组成员每年专题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年向部党组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部党组述职述廉时要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提出“健全部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对人员多、项目多、资金量大的单位实行纪检监察派驻制试点”,“加强和改进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

  水利部党组要求各司局、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驻水利部纪检组监察局)

发表于 2014-5-6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群“虾子、苍蝇、小老虎”已经疯了,它们不怕水利部,只怕“双规”,但还得看四川办得了不?这只老虎大有来头,四川不一定办得了。

发表于 2014-5-6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贡市狸狐洞事件”是这群强盗以查户口的名义“入室盗劫”,当“骗局、盗局”败露时,则锋芒毕露,变盗为抢。

发表于 2014-5-7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后,水利厅官方回复此次“盗抢事件”:
这群人不是强盗,他们是钟处长、徐处长、钟局长。。。。。。,确实是“查户口”的,有福建省清流县水利局出具的“甘岱华项目经理变更证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他们是在执行公务,并未“盗抢”。

发表于 2014-5-7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四川省水利厅、自贡市水务局、清流县水利局在“自贡市狸狐洞事件”中,全力掩盖三明公司违法竞标、骗取中标事实真相,但是《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清流县罗丰溪治理工程施工C1、C2标段招标公告中标公示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org.cn) 第【2691291】号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5日 20:18)及四川省水利厅官方回复地方领导人魏宏省长留言板“自贡工程招标违法问题”(2014年4月2日 人民网)已充分说明:三明公司变更甘岱华项目经理的时间为2013年10月25日,“清流县罗丰溪治理工程施工C2标段”中标人公示期为2013年10月16日至2013年10月25日,故甘岱华项目经理变更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是铁证如山,其变更无效。清流县水利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同样无效且违法。四川省水利厅采信“无效、违法”证明(姑且不论其变更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发表于 2014-5-7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水利厅、自贡市水务局、清流县水利局中的“个别人”如果没有利益驱使,谁会去趟这趟浑水?

发表于 2014-5-7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涉5项违法违纪被双开

http://www.people.com.cn/mediafile/pic/20140430/91/12050916252731789843.jpg

  ■ 简历

  李春城,1956年4月生,辽宁海城人,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曾下乡当知青。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学习,后在该校任教。1987年起,先后任职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副书记、书记,1997年11月任哈尔滨市副市长。

  1998年12月起调往四川,先后任成都市副市长、市长、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等职。2011年9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2012年年底被查。

  新京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李春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弟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腐化堕落。

  李春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滥用职权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春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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