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134|评论: 13

[原创]天堂不会拥挤——927沉船事件四周年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9-27 15:32 | |阅读模式

     2008年9月27日,距离4年前的那起沉船事故已过去整整四周年。这几天的成都一直是阴雨天气,我望着阴霾的天,想起了四年前嘉陵江畔的那一幕幕悲剧,觉得该为那些死难的乡亲们写点什么了。

      2004年9月27日上午7时,由祝继学经营、梁广明驾驶的“川蓬客029”号客船,从蓬安县万和乡史家坝码头开往金溪镇码头。该船在未经检查、清点乘客人数以及签单发航就违 规起航。当船行至处于施工期间的金溪航电枢纽工程二期左岸工程围堰处时,因严重超载(核定乘客80人,船员2人,实载143人),再加上驾驶员对危险程度估计不足等原因,造成客船翻沉、致6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20余万元的特别重大事故。

      2004年9月27日,农历八月十四,还有一天就是传统的中秋节。在这团圆的日子前夕,我的66位乡亲,却永远的不能和他们的家人团聚了。他们曾经美好的家庭,也因这一事故而不再完整。那年中秋,本应该摆放在餐桌上的糖果、月饼,却摆放在了嘉陵江边,江边还多了香蜡纸钱,丝丝青烟中,死难者的亲属和离去的亲人过上最后一个伤心的中秋节。

      水运,嘉陵江上自古就存在运输方式。渡船,一度是江两岸的主要交通工具。渡船承载家乡人民,承载着他们的劳动成果,带着希望顺江而下,到沿江的各场镇赶场,到县城里办事。

      在多年前,常常看到这样的景象:渡船上满满的载着人,船舱顶上挂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地上也杂乱的放着装有农副产品的筐,连过道上也放上条凳供人乘坐。遇到稍大的船,还有人把猪赶上来,并和船主为猪算几个人的运费讨价还价。船主一边安抚乘客说马上走,一边对着岸上大喊“周口周口,跑快点!”看到埋怨的人越来越多,就把船发动。刚走了几米,看见岸上还有人跑过来,马上又调转船头,放下跳板接人上来……

       其实在事故发生之前,乡间公路已经修通。但大多的乡亲还是选择水运。因为水运便宜,往返一次仅需要3到4元钱。这样的价格优势不是汽车能比的。而且这些土路上面没有水泥也没有沥青,有的只是坑坑洼洼的黄泥路面。因为他们的钱来得不容易,所以宁愿冒超载之类的危险挑着沉重的担子走很长的山路来到原始的沙地码头,挤上渡船,上岸后也舍不得坐公车,一路挑到市场,在和挑剔的买主讨价还价中完成一笔笔买卖。卖完东西,找家档次不是很高的餐馆吃碗米粉,再买些日常用品,为娃娃带些吃的,又坐船回到家中。对他们来说,赶一次场坐船省下来的钱,有很多的重要用途。而坐车的话动辄就几十元的路费,这在贫困山村,谁又有这个能力呢?

      2005年9月1日,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日前对去年发生在该县的“9·27”特大沉船事故案进行公开审理,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祝继学有期徒刑5年、梁广明有期徒刑4年。

      事件似乎以相关人士被判刑而告一段落了。但我不禁要问,造成这一悲剧的有两个原因。一是该船出事江面,正好是施工中的金溪水电站上游围堰龙口处。由于受上游围堰堤坝影响,主航道变得极为狭窄,水流湍急,加之施工影响,航道下还有不少乱石。这种情况,上游建电站对船只安全航行肯定有影响。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封航?别用打算10月5日封这样的借口来糊弄大众,逃避责任!

       第二个原因是人员超载,该船只核定乘客80人,船员2人,实载143人,也就是说超载了近一倍!这种超载现象多年来一直存在,直到出事后政府才加大监管力度。以致现在的船主每船必紧张的数人头,连抱在手中的小孩也要按一个人头来收费。事件对本已在走下坡的航运业打击是巨大的,原本每天都有的航班变成了隔三差五才有一班。超载本是航运业和货运业的潜规则,这下潜规则被打破了,加速了航运业的衰落。9月初我回了次家乡,乘坐渡船横渡嘉陵江,船钱由以前的5毛涨到1元一人,整只船一共收入3元。

       2003年8月18日,由于对当年夏天酷热气候造成的社会危害应对不力,法国卫生总局局长吕西安·阿本哈伊姆引咎辞职。虽然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合民众的抱怨,阿本哈伊姆其实并非“必须”辞职,有关部门也并没有启动让他下台的程序。但是,显然阿本哈伊姆是一个有羞耻感的官员,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职责和失误,他认为自己应当为之付出代价和承担责任,他是人民的公仆而并非人民的主人。

    而我们的公仆呢,整个事件以两个小小的船老板获刑而告终,而没有相关领导有勇气站出来承担责任。事件刚开始的时候遮遮掩掩,报道的人数是死亡20人。后来面对大批涌入的媒体,实在遮不住了才把真相大白。66条生命啊!南充市政府也因迟报蓬安沉船事故被通报批评。这个一年前的非典多么相似,也是能捂就捂,捂不下了,问题就严重了。我无法去责怪船老板的贪心,因为他们那一行你不这样做,别人都会这样做的。如果不是开始形同虚设的监督制度,如果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相关部门,如果不是嘴上天天讲安全,实际却不当一回事的相关领导,这66条生命会这样就离去吗?拿2个船老板当替罪羊,无异于孟子所说“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相关领导们,法律没追求你们的责任,但是你们敢问心无愧的面对66位死难者的家人吗?

    一心想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家乡通过这一事件当选“2004年度中国十大事故”而意外“风光”了一把。现今嘉陵第一桑梓建得初具规模,各类歌功颂德的文章也层出不穷。家乡的文人更多的去赞美美景或者政策,可能是不愿,或者不屑去关注一下这个事件的。在你们游山玩水的时候,是否会想到在这上游几十公里的地方,四年前的今天笼罩在一片悲痛之中?

    曾经以为在当年出事的地方会竖起一块碑,上面记载这个事件和66位遇难者的名字。——相对大兴土木的嘉陵第一桑梓来说,这点开支微不足道而又意义重大。可惜四年过去了,这个想法不能实现,今后也不知能否实现。

    谨以此文,纪念2004年9月27日蓬安沉船事故的死难者。

                                                                                                                                                     2008年9月27日

事故现场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08-9-27 16:04 |

牢记历史,牢记血的教训

感谢楼主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08-9-27 16:06 |

我们的民族是一个非常会遗忘的民族!

   没有涨记性!

发表于 2008-9-27 15:43 |

[fly]怀念逝者[/fly]

[fly]珍惜生活[/fly]

发表于 2008-9-27 21:07 |
[em05]

发表于 2008-9-27 20:59 |
可怜那些无辜丧身的百姓们。。。。。。。[em07][em07][em07]

发表于 2008-9-27 17:49 |
[em07]

发表于 2008-9-27 17:35 |
不知现在那三个孤儿怎么样了?
发表于 2008-9-30 17:32 |

沉痛悼念9.27事故中遇难的蓬安老乡!

这一血的教训,并没有唤醒有关责任人员的良知.

发表于 2008-9-30 15:57 |
[em04]
发表于 2008-9-30 18:09 |
很伤心,愿他们能得到安息

发表于 2008-9-30 20:40 |
血的教训, 铭记于心……

发表于 2008-10-1 13:59 |

发表于 2008-10-1 13:03 |

沉痛悼念死难者!!!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