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825|评论: 35

[即时新闻] 巴州区公安分局责任区刑侦中队正式挂牌成立

[复制链接]

2013十佳认证机构

发表于 2014-6-18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jpg


2.jpg


为进一步深化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创新警务勤务模式,促进刑侦专业力量建设,着力提升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刑事案件破案打击能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巴州区公安分局经过精心筹备,于6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了城区江南、回风、江北、宕梁四个责任区刑侦中队。
责任区刑侦中队实行“专业刑侦中队为主、辖区派出所配合、城区侦查联动、刑侦大队直接管理指挥、刑侦大队和派出所绩效双向考核”的运行模式。各刑侦中队设中队长、指导员、副中队长职务,中队长、副中队长原则上由刑侦大队民警担任,中队指导员由辖区派出所案侦中队长兼任;江南刑侦中队驻西城派出所,责任区为东城、西城派出所辖区;回风刑侦中队驻回风派出所,责任区为回风、枣林、平梁、光辉派出所辖区;江北刑侦中队驻江北派出所,责任区为江北、玉堂派出所辖区;宕梁刑侦中队驻宕梁派出所,责任区为宕梁、大茅坪派出所辖区。
责任区刑侦中队以侦办发生在责任区内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刑事案件为主责,协助侦办杀人、强奸、绑架、投毒、爆炸、放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承担所办案件逃犯的缉捕及刑侦基础信息的采录工作;结合辖区治安实际情况,定期研判责任区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侦查措施。挂牌成立运行开始后,责任区刑警队将从严格执法规范化,情报信息化等方面开展工作,专业打击刑事犯罪,确保执法一方、维稳一方、安定一方。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4-6-18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发表于 2014-6-18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6-18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力都摆那儿的,老百姓心里都清楚。。

发表于 2014-6-18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增加了领导职数哦

发表于 2014-6-18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应形势,改变陈旧固化,早就应该有所突破了,争取多出几个神探亨特尔。

发表于 2014-6-18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打击尖刀已形成

发表于 2014-6-18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用   不是作样子

发表于 2014-6-18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又多一份安全感

发表于 2014-6-18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应该设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18 21:30
钩子大个城,分四个辖区,各自为战,公安局领导咋想的额。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学人家香港把坐办公室的整到街上巡逻,防止罪案发生才是王道,发了案再破,你破得到好多,钱追得回来不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18 21:31
巴中应该严厉打击社会混混,应该多招聘一些警员。

发表于 2014-6-1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客 172.20.239.x 发表于 2014-6-18 21:30
钩子大个城,分四个辖区,各自为战,公安局领导咋想的额。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学人家香港把坐办公室 ...

人家区公安局坐办公室的就是缺啊,几个米米都在外面跑,各自为战跟这个有关系吗?楼主一知半解妄加指责,对新事物应鼓励。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6-19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否直接公布各负责区 负责人的 热线电话????
发表于 2014-6-19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种五花八门的部门越来越多!

发表于 2014-6-19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部门越来越多,但我只想问清楚一件事:被骗,被盗,被抢钱财物等多少人民币以上才给予立案?是不是还是5000?
发表于 2014-6-19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在巴中都不能混个领导当的话我估计就是你太吝啬了哦。。 大家看看这个老板来了给巴中增加了多少机构和长官, 难道这么多人不吃饭,全部喝空气吗? 还是上面有补助啊?   老百姓要受苦了。。

发表于 2014-6-20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 多少案子未破??亮亮家底!!!!???

年味推荐官 2016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6-20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创新改进。

发表于 2014-6-20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1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