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党的规章?请问当官的有几个做到了?如果真正要说用党的纪律和规章来说事的话,可能有些在领导岗位的人犯的错远比当事人犯的错误多的多吧?如果要说弄出来这个麻烦事?请问当时卫生局领导不是指导工作吗?怎么指导和管理的呢?既然你现在说别人两个在一个单位,那任命的事是不是当初你卫生局的领导任命的呢?如果你不任命别人也不可当出纳呀?就好像你卫生局的领导,上面不任命你,你能坐在这个位置?说不通吧。再说了,你现在说别人两个人在一个部门,那请问:当时你卫生局做什么去了?事情出来了,把自己失职的事还推得一干二净,还反过来说问题出在当事人身上。那再请问:你卫生局既然那么有党性讲党的原则或者那么守党的纪律,你卫生局领导是怎么执行党的原则呢?事情出来了。你卫生局的领导就出来说别人两个在一个单位,现在就来讲党的原则,是不是有点亡羊补牢的意思呢?如果要追究其责任,我想卫生局领导也脱不了干系吧?!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一点,现在的乡办医院,多数都是承包给个人的,你卫生局有去管过和发过工资给医院的职工吗?你们去视察和真正指导过工作吗?做为医院的上一级领导你们对医院不管不问,是不是尽到了你领导的职责了呢?还把自己说得很正义很原则似的,如果你们真的很正义很原则,体恤下面的职工的话,就不会出这档子事了,多做自我批评和反省吧,就像习说的,有些领导要经常多照照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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