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反对意见的人,没有把事实真相搞清楚,就在这毁谤他人,是乡政府挪用医院的钱,然后医院修房子资金不够,当事人给垫资的,同时垫资的还有医院其他的工作人员,当事人替政府垫资了,是不是政府该还给别人垫资的钱啊?于情于理也是应该还的吧?。怎么就和别人两个是不是夫妻挂的上钩吗?此事和你说的事有冲突吧,如果你卫生局有疑问,本着认真的态度和处理问题的决心,是不是该一步一步调查清楚核实清楚才对呢?为什么不去核实和调查?为什么不配合政府和区委的意见?你卫生局就那么大的面子?就那么大的能耐?把这事一拖再拖?一拖就拖10几年?你卫生局说得过去吗?你的作为表现在哪了?拿出来亮出来你的作为和处理办法呀,还有相关处理的文件,这才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原则都没有搞清楚,就在这毁谤她人,是不是太不负责了?是不是能力太差了?大家可以各抒己见,让公众来评评,网络平台是公正公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