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东观镇法庭:不要成为关系户霸占他人房产的帮凶
我叫易传运,男,60多岁,孤寡老人,现暂住南充市东观镇正街83号(老瓦房),该房是我爷爷易凤亭和大伯易延明共同出资修建于解放前,最初建筑面积约500多平米,共两通(每通进深约50多米),主要用作茶馆和旅店。由于我爷爷共养育有三个儿子,即我大伯易延明、二叔易延俊和我父亲易延兵,因为大伯年龄比二叔和我父亲大十多岁,且又是家里的顶梁柱,所以早年的家庭重担主要是由大伯易延明夫妇承担。1954年大伯夫妇由于长期积劳成疾先后英年早逝。紧接着1956年爷爷婆婆相继去世。
土改时期我爷爷被划为“工商业兼地主成份”,房子被政府没收了一通,留下一通219平米给我们一大家子十几口人居住(我父亲他们三兄弟一直没有分家)。六十年代“大兵团作战”时期,由于“基干团”无房居住,当时的村长张子厚出面游说将我家仅剩的这栋赖以栖身的房屋以借用之名,被基干团、被服厂、供销社分别一直借用长达26年之后,终于归还。在房子被借用期间,我们全家十几口人被分散寄居在了先锋乡6大队等不同的地方。我的父母在此期间也相继去世。
房屋归还后,由于土改时期的老房产证遗失和房屋面积的减少,加之大伯独子易树丰在绵阳工作,我也在外地讨生活,房子暂由二叔一家看护,当时我们三家商议等政府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后,三房人再共同分割遗产。后来为催促政府尽快为我们办理相关房屋确权手续,我大哥易树丰无数次回东观找房管所、信访办等相关部门,要求尽快“拨乱返正、落实政策”。如今仍留有大量书信证件。
直到2004年我才知道,是二叔早在1998年6月20日就开始以欺骗、瞒报等手段将我爷爷易凤庭遗留给我们三家人的这套带有“易氏家族血泪”的房子私自申报到二婶郑胜明个人名下,并在1999年2月4日郑胜明死亡后至2003年9月期间,分别申办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004年至2010年我们曾经无数次要求二叔分割房产,但二叔易延俊总是以各种理由推委、拖延。无奈之下2011年3月15日,经过我和大伯家合法继承人的共同诉求,东观镇法院于2011年8月2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大量的人证、物证充分证明易延俊侵权事实成立,但至今法院迟迟没有判决结果,在这段焦急的等待过程中,易延俊一家公开扬言:“法院某某副院长是我们的人,随便你们咋个告都是白费力气,房管局、国土局都有我们的人,我们能把房产证办下来,那不是一般的关系...!”我承认:我无权无势,仅是一个温饱堪忧的弱势老人。二婶生前是教师,女婿也是教师,“关系网”确实庞大。但现在是法制社会,难道“法”是为“关系”服务的吗?有“关系”就可以为所欲为,无视人证、物证和事实真相,颠倒黑白吗?凭借关系就可以随意将我爷爷的房子变更给其他人,侵占、剥夺我的合法继承权吗?“邪”能压“正‘吗?
@我是关南于“提醒 充高坪区东观镇83号孤寡老人易传运房产遭霸占案的”知情人!确实是人家易传运的爷爷遗产,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了那个已经死了几年的郑胜明的,还办了房产证...!现在的司法腐败日趋严重,有些政府工作人员一边拿着国家的津贴,一边干着以权谋私为害百姓.祸乱国家的勾当,有些人甚至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或所谓的关系户贱卖良知.颠倒黑白!不排除两种情况:一是易延俊一家为霸占他人遗产继承份额,贿赂个别基层人员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房屋真实情况,另一可能就是贿赂当权者,东观镇8月25日确实组成了临时法庭(非常简陋的一间屋子)由陈姓法官主审此案...被告家人也确实放出话说:法庭有他们的人...他们的关系很硬...!!!易传运是个孤寡老人,他们为了独吞霸占家产,一边到处找人偷偷卖房子,一边把易传运送到先锋小学那里的敬老院...(还饿了他三天饭)使他变成五保户,既想霸占他的遗产份额,又要把赡养包袱扔给国家!!!请问天下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能允许这种事继续发展下去吗?谁来为孤寡老人维权?麻烦有良知道德正义感的网友帮忙顶下帖子!
易传运说不想去敬老院,想住在那栋破瓦房里,他们怕易传运破坏他们的如意算盘,就恶语相向,首先停掉瓦房里的水电,然后积极主动活动"帮忙"把易传运变成了五保户,这样既可以完全顺利霸占他的房产,又把赡养包袱扔给了国家,真是费尽心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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