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暂没享受到阳光的不要偏激嘛,从本质上客观公正地讲,党政部门实行公务员阳光工资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一是在工资待遇上初步缩小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地区、部门差距,有利于公务员安心本职工作;二是在工资制度上体现了职级统一标准,全省、全州、全县一盘棋,更加明晰科学规范了;三是实行规范的津补贴工资制度后,有钱的单位也不准乱发钱了,领导干部也不准乱报钱了,杜绝了隐性收入上的不平等现象,严防了腐败性的灰色收入,促进了廉政建设;四是以前并不是所有的公务员都待遇好,除了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外,一般公务员的实际工资待遇是比教师甚至比事业人员还低的,公务员中也有很多穷困者,特别是我们这样的贫困县里无职权的公务员更穷,有些单职工公务员以前每月只靠一千来元的工资很难养家糊口了;五是事业单位即将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特别是教师的工资会水涨船高的。何况老师还可以凭自己的特长继续有补课收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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