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条关于“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新闻引发关注。一条是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务员工资改革绝不等于单一涨工资;另一条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基本目标方向已经确定:调整工资结构,扩展晋升空间,建立比较机制,实施配套改革(6月22日《中国青年报》、新华网)。
当前在县、乡镇一级的基层公务员,工作条件艰苦、工作繁琐、工资待遇低,很多地方“留不住人才”。特别是年轻的公务员,工作繁多,压力大,但是微薄的薪酬难以养家糊口,不少年轻人结婚买房还得靠父母接济……因此,有人不甘于这样的工作状况和薪酬待遇辞职,也有的以服务乡镇为跳板,最后还是想方设法离开。也导致基层出现人员匮乏,工作效率、工作热情不高现状,基层工作的有效开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因此,实行公务员薪酬改革,调整工资结构,拓展晋升空间,建立比较机制,实施配套改革,将政策向中西部边远地区以及基层的公务员倾斜,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对于提高基层工作效率,巩固基层人才结构,激励年轻公务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都有着很好的作用。而“职级并行制”“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让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其工资将可能与同层次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这对于县和乡镇层级公务员的激励作用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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