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296|评论: 3

显案怪判,奇案共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17 11:36 | |阅读模式

倒行逆施,枉法裁判乱法理;

助纣为虐,是非颠倒胡作为!

————————显案怪判,奇案共赏

 

 

1、案情简况A方拥一大房产双证全,因迫曾向B方(中间方)托其代售(未托定价、贱价、抵扣及不交回款事项)而后又以多式实际中止其委托并阻其私售。而B则仍背着A又与另一C方(房产交易工作人员)私签买售协议并在双方都明知故犯情况下欲冒办“国土证”及“过户”被A方发现后又即于阻止。一年内C方屡避A方且拒调解,一审换法官、失案卷、讳证据作倾向性枉判,二审未开庭仅凭一审“材料”抛开A方大量实据及“登记”、“权证”、“合同无效”等法据,以“据不足”、“买方不知”及“委托有效”等为由,仍枉判A方败诉,致A方(产权方)钱产两失!

 

2、案点提示:极明显的“无效之诉”而非“效力待定”或“越权代理”,却要偏题乱审;大量实据证明取消原“公证委托”的事实存在却被否认:A方未委托C方买房也不识C方,而C方则在未通知A方核实A方况下凭“交了钱”给中间人就与人合谋私入A方房舍乱打乱动致大量物具损毁,不仅至今逍遥法外还被法院强冠以“善意”之名取得房权;C方贱卖(几十万之差额)A方房产且未交回售款法院却言“另案”、“有效”和以“C方付了钱就应获房”等以“债权”来偷换“产权”……B方欺骗况下与C方达成“协议”还载明重办“国土证”(前已有)法院对此则视而不见还言“合同合法有效”;法院为何偏要明知故犯地制造枉判结果,叫作无用的“申诉”……

 

3、案果性质:此判显违事实明抛实据严违法规(合同无效、登记、权证等)颠倒是非;使苦挣惨斗一年之久的权益人不仅钱财两空重创生计、还万般愤怒境绝心横!是典型的明目张胆的践权枉法犯罪行为!共助纣为虐逆行俨如支持“强盗” 姿意枉为、任何两人私笔一挥就可霸占产权人房产——真是无法无天值至极!荒谬绝伦至极!!

 

试问:世界尚有公理否?法官良心何在?是否在故意破坏不和谐社境?!叫人孰不可忍把人逼向绝路??!!

 

苍天有眼,大道无边——奇案共赏、正义狂诛!!!!

 

……

 

 

四川乐山——愤怒的羔羊

 

联系方式:13990678785

13308132113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08-11-21 10:36 |

不发表言论

虽然我们这个国家有些地方还不尽如人意

但我还是爱我的祖国```

发表于 2010-6-7 16:04 |
值得一看

发表于 2010-8-8 09:13 |
★倒行逆施,枉法裁判乱法理;★

★助纣为虐,是非颠倒胡作为!★
————————显案怪判,奇案共赏
说的好:handshake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