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然是省委组织部拍摄的,那说明拍摄所需的资金来源应该不是商业运作后来的,如果是国家财政资金或者党费支出,就更不应该收费。 2.既然是活动学习教材,各个单位、各个行业也都应学习,电影公司在群教活动中,学习的效果和目的就是收钱?!当然电影公司在播放影片中,肯定会发生人员经费,这个经费可以从党费中负担一部分、在电影公司对员工的绩效考核中负担一部分。电影院(房子)在我的印象中是国家的,好像不是哪个私人、私企的。既然是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一家民营企业承包经营,那说明承办商给电影公司是交了承包费的,为什么不可以把承包费的一丁点用于全县人民学习先进典型呢? 3.既然是省委组织部拍摄的,那就是希望全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学习先进典型,哪还存在版权问题。一些商业运作的影片都可以在露天广场播放,在群教活动中,学习先进人物的影片咋就不能对普通老百姓公开放映。 4.省委组织部、全省党员、全国人民拿钱拍摄的影片,你电影公司不需要付一分钱就拿来赚钱,影城平时票价为50元每人每场,那是商业影片,想钱想疯了吧!不要拿人家的钱来赚钱,还喊冤,还以为给了多大个便宜!!!真心希望电影公司深刻理解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 以上观点和认识,不对之处,请网友见谅!请电影公司包涵! 谢谢楼猪的平台! 谢谢南江麻辣坛子! 谢谢坛子里的先生们、女生们、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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