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蓬安、江安、南溪4地城乡居民用电与国家电网同价协议签字仪式现场(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供图)
人民网成都6月26日电(熊文瑶)记者从今日举行的阆中、蓬安、江安、南溪四县(市、区)城乡居民用电与国家电网同价协议签字仪式上获悉,7月1日起,阆中市、蓬安县、江安县、南溪区城乡居民用电将与国家电网同价,居民电价平均降低0.22元/千瓦时,每年可减轻电费负担1.4亿元。
根据四川省发改委的工作安排,阆中、蓬安、江安、南溪4县(市、区)地方电网公司纳入2014年同价计划。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总经理王抒祥介绍说,今天同价协议的正式签订,标志着从7月1日起,阆中等4家地方电网公司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用电与国网直供区同价。
实现同价后,阆中市居民电价平均可降低0.23元/千瓦时;蓬安县居民电价平均可降低0.17元/千瓦时;江安县居民电价可平均降低0.13元/千瓦时;南溪区居民电价平均可降低0.23元/千瓦时。
为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四川电网直供区分别于2002年12月10日和2006年6月30日起,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和城乡其他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四川省发改委巡视员陈少杰介绍说,截至目前,全省地方电网供区已有107个县(市、区)实现了本县(市、区)范围内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其中58个县(市、区)实现了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已实现城乡同价的地区,农村受益面达70%,全省因农村电价下降每年可减轻农民电费负担35亿元。
此外,为进一步扩大城乡用电同价受益面,截至2013年底,全省地方电网供区有28个县(市、区)城乡居民用电实现了与四川电网同价,每年可减轻居民电费负担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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