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你好!说的没错,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不是领导。但是关于你说的政府工作人员就和政府“沆瀣一气”,我不知道该怎样来理解你的这句话。龙女镇的拆迁工作我参与了,也感受到了辛苦,但同时,我也觉得那些涉及的拆迁户更辛苦。有的百姓辛苦劳累才新修成不久的房子,又要面临拆迁,心中有苦,自然出现了抵触情绪,当然,极少部分无理取闹也有。但是,这样的工作我们还是得去做,不做就是失职,你说是不是?! 你家里也涉及到拆迁吗?下面,我给你解释下一些政策,有些地方你还不太了解。征地赔偿款分两类:1、征用土地的青苗费和附作物费: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按统一年产值的60%,小春按40%执行,年产值为1450元,统一执行的是大春的产值1450X60%=870元/亩,树木不是成片的统一按1500元/亩补偿到社。2、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征地统一年产值(1450元)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组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减半计算。 所以,并不是你说的5年或6年, 你所说的只得到了一年,应该就是前期的青苗和附作物费。后面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通过我们的宣传,老百姓都是知道的。这笔补偿费由县上划拨到镇政府,政府都是按规定划拨到村的。有的村领取得较晚了点,好像有点村还未完全领取。是谁听到谁说政府不发这笔钱了?应该没这回事! 高速路两边外缘30米是禁止建房的。高速公路的拆迁也是分批次进行的,先是征地线内的房屋,再是界边房。我个人认为对高速行车中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都应当拆除。这要进行评估的吧,评估单位好像也不是当地政府。 老乡,我就了解这么点,希望对你能有点点帮助。希望群众反映问题能客观、能走正常的程序,也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会改正不足,尽力为群众服好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