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新都新城区同仁路199号我的大学楼盘,晚上7点多开始到9点多,坝坝舞愈演愈烈,作为一个小区的邻居,确实应该相互理解,但噪音实在太严重,不能忍受,先投诉物管,不作为,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所以不得以,只能上来吐槽。我就纳闷了,没有公德心,公然违反法律的人竟然无人可管,下雨天还霸占室内锻炼区域,大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之人太多,所以我小题大做了!!!
为此,我专门去查了下居住环境法律允许的分贝量,1类标准白天55分贝 晚上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2类标准白天60分贝 晚上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同时,害怕是我小题大做了,再去查了一下50、60分贝到底有多大,得到答案为:70分贝 大声说话,舒适度上限(比这个声音大的就很吵了),40~60分贝 一般说话,50-53分贝:洗衣机的工作声。
晚上7点到9点应该属于晚上时间了,所以即使以2类标准晚上50分贝,也就是超过洗衣机工作声来判定,我的楼上距离跳坝坝舞的地方大约150米,而站在我楼上录像的声音都远远超过洗衣机工作声音,所以更不要说跳坝坝舞的声源地,定远远超过50分贝,当属于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话不多说,上图,手机走起拍的,效果不太好。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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