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邱妍,女、生于1995年8月,系四川省邻水县二中高二在校学生,住该校女生宿舍522房间(该宿舍住有7个学生,当晚因是星期六只有6人在宿舍)。2014年6月21日21:20分左右,邱妍在宿舍内沐浴后在洗衣服的过程中,走到阳台时因阳台地面有水打滑向后仰摔倒(当晚前面还有同学洗过衣服),经送邻水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2:34分停止抢救)。死亡原因:医生说可能是颅内(脑干)出血,因未检查。在处理时,校方说自己无责任而拒绝培偿。原因是死者邱妍为成年人,应具有安全防范意识。死者方认为,校方是有责任的。
邱姸虽是成年人,但校方宿舍存在如下安全隐患:一、阳台上的洗衣台是做的通的,洗衣服的过程中,水是不可避免的要掉到地面上,且人从房间进出必须经过此处;二、校方明知洗衣服水要掉到地面上,但地面上并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如防滑垫);三、校方说当晚是9:00统一关灯,关灯后学生进出阳台视线是有影响的;四、校方和医院对尸体的处理是违背伦理道德的,并且不符合医院有关规定。死者在医院期间只有一个亲属在重症室外等候,院方宣告死亡后,在没有让亲属确认死亡,也没有亲属签字的情况下,校方和医院背着亲属将尸体偷偷从重症监护室后门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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