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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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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0 09:50 | |阅读模式
关于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等死刑复核一案,新华社发新闻通稿,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答记者问及法学专家解读文章,回应公众关切、充分阐明事实法律依据。
此案涉案时间长,地域跨度大,甚至在网络世界里出现“谁闹得凶就听谁的”叫嚣,这是对法律的无视和无知,也是对法官裁判权的藐视和对法律尊严的漠视。全民要守法,前提还得是全民要普法,知法。希望受理案件法院能够顶住非理性非程序非法制的压力,坚守法律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人生不易,一路上总会遇到法律问题和法院和犯罪分子打交道,像案件中唐慧有令人同情的一面,但主张权利也得有个限度吧;犯罪分子需要惩罚,但惩罚也要依法有据,有限度。于情不合,于法无据,单凭“觉得不够惩罚”的一腔怨气,这样想左右善意的舆论,长此以往才是破坏社会和谐秩序。再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弱势群体也不能凌驾法律之上,如果还有能力出国的唐慧是弱势群体,那请不起律师的首犯周军辉在此参照物标准下也应该算吧?
坚守法律底线,不迁就、不迎合、不退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样的判决才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考验!
    且追求方公平,且程序方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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