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a2469448598

南充供电公司违规收取户表改造费被举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1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年我们那里每户就是1200元,收了不该收的钱,难道不该退吗,这些喝人血的单位要报应

发表于 2014-7-1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袁老师查查几大通信公司安宽带收光猫钱180元合理否?满街占用公共资源停车收否违规否?天然气安装指定施工单位,收费还不开发票,是否违规否?

发表于 2014-7-1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麻到一个是一个

发表于 2014-7-1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收费

发表于 2014-7-1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不该收,官方应该尽快给个解释嘛!

发表于 2014-7-1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省消委3.15志愿者 袁卫我们小区确实要我们每户交电气改造费3000多元。如果不交就不给你这户改造,,而且还要影响其他的用户。我该怎么办/

2020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7-2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手机里有钱,联通停我机我该怎么办?:lol:lol

发表于 2014-7-2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街道社区居委会和供电公司在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联合诈收小区居民用户的钱,实在是太黑太可恶,必须揪出其谋划人员,退还诈收的户表改造费。

 楼主| 发表于 2014-7-2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22楼:个人能力、精力毕竟有限,对于各种违规收费,还得靠众多具有权利意识的公民来监督、抵制。
回26楼老男孩ab:首先,你有是否改造为户表的自主选择权,经营者以所谓整幢、整单元才能改造的规定,属于搞连坐,我认为是错误的。就电的户表改造或者说申请成为户表用户来讲,你只要是个房屋产权户就可单独向供电公司申请办理,这在《电力法》第二十六条中有规定。
回27楼电版主:你只要有理有据、有时间,就跟他死磕。几个月前,我还有近80元话费的大灵通,因信号不好闲置年余,他联通居然把我的号码卖了,为此最终赔了我800元。
发表于 2014-7-3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等待真相

发表于 2014-7-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一定要查清楚,电力部门的群众路线教育怎么搞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7-3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4-7-3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走马 发表于 2014-6-30 13:22
大惊小怪,一直在收入,这还是低的,优惠价,你吵什么,不知足。

你脑壳遭门夹了

发表于 2014-7-4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改委和供电公司为什么都沉默稳起不说话???

发表于 2014-7-4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帖,要顶,不然明天就收我的了

发表于 2014-7-4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期盼供电公司回复!

发表于 2014-7-5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该回应了???

发表于 2014-7-5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大院已交安装户表申请两个多月,到目前还未批下来,想交费还交不脱,不交费就安表,永远是不可能的。

发表于 2014-7-6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户表改造还要经供电公司批准吗??谁的规定??
        取消合用总表  ,直接向末端用户收取电费,这是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 ,不是供电公司或用户说了作数的。
        “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中,供电公司的任务是实施将合表用电改为一户一表用电,将收取电费到合用总表改为收取电费到末端用户的改造工程。
        “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中,合用表用电户的义务是配合供电公司实施改造工程,提供合表内的用电户数、位置、线路等现场情况便于施工。
        发改委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规定:实行阶梯电价以后在“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不再向用户收取户表改造费。户表改造费从电力经营企业增加的收入中开支。国网南充供电公司已经承渃在今年夏季前,完成南充市最后两万户的户表改造工作(2014年4月9日的南充日报第五版上登载)。为此供电公司收到小区的户表改造批量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就应尽快筹划实施改造工程,不该以未批复和缴纳改造费为由长期拖时间啊。现在夏天已到了,供电公司没有兑现自己的承渃。

发表于 2014-7-6 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tinachenyuan 发表于 2014-7-1 22:38
该不该收,官方应该尽快给个解释嘛!

就是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