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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罗春花

安岳:黑打多位村民 无人支付住院费 请求抓捕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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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1 08:57 |
监督政府依法处理,以便社会和谐稳定。

发表于 2008-10-31 13:55 |
剥夺生存权,将会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发表于 2008-10-31 17:14 |

故意将人打伤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悬赏分:100 - 解决时间:2008-5-3 22:32

您好!我想问下,故意将人打伤要负何责任,除医疗费用外,还有何赔偿?

事情是这样的,甲在桥头处有块地,准备盖房子用,那块地还是荒芜的,也没什么明显的标示。乙在上面倒了些棉花灰,加工被套后的残渣废屑等。因为以前那个地方就是个垃圾场,无人管理,所以乙才会将废弃物倒在那里的。然后甲和乙发生了争执,主要是甲很无理,乙已经说了将倒下去的所有废弃物全都清理掉,可甲还是不同意。乙继续与甲讲理,甲操起一板凳将乙的膝盖打碎了,乙现在依然躺在医院里。

甲为46岁左右的男子。乙,40岁左右的妇女。乙,开的有商店,每天正常营业额在300-500之间。乙住院这段时间,商店无人搭理,两个孩子无人照顾,男孩儿上初三,即将中考了,女孩儿上高二。

面对这个问题,我需要相关的法律资料,我想知道,甲该给乙赔偿多少,要有法律依据,我想要甲做出最大赔偿,因为,乙是除了父母外我最爱的人,也是除了爸爸妈妈外对我最好的人。我现在无能为力,只想通过法律给她一个公道。这样我心里也踏实一点了。我要向甲最大限度的索取赔偿(因为甲总以为自己有钱就了不起,老看不起我们这些没钱没权的人)。希望您可以帮我解决下这个问题,跪谢!出于,百度最高悬赏只能到100分,对此我表示抱歉,回答完毕再加100分,如果能给出法律条款或者相关的,再加分。我都快哭了,跪谢,跪谢!

提问者: 荒漠骏马 - 助理 三级
 

最佳答案

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为了对本案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先要报警,再验伤。

二、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则属于刑事案件,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同时,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三、如果不构成轻伤(轻微伤),则属于民事侵权案件,可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根据《民法通则》、《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主张以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如果构成残疾的情况下,还可主张:

8、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五、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费

1、刑事案件被害人就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2、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故意将人打伤,采取以下措施

 1 ,报警。


     2,鉴定伤势,是否构成犯罪。


     3,如已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要求公安启动刑事追究程序。或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4,根据民法通则114条,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

发表于 2008-11-1 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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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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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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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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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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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4:03 |
打人的确非理,但动辄挡工也不合法。两者都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不法行为。只要建设单位有征地、规划、建设、施工等合法手续,他的建设行为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至于政府未给补偿或未按规定补偿的情形,我们应当依法维权,通过信访或司法程序解决。这种“以毒攻毒”解决问题的方式,不仅仅出现在安岳,全国各地都有类似情况发生。一旦发生大多是两败俱伤,被打者挨痛,打人者出钱。这是当前普片存在的一个社会共性问题,各级政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尽快研究制定出遏制类似案件发生的有效措施。

发表于 2008-11-4 09:51 |

把能够喊打人的瓜批拉出去枪毙

发表于 2008-11-5 2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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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08-11-6 10:16 |

这是安岳政府的执法特色。

发表于 2008-11-6 0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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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3:26 |
QUOTE:
以下是引用开门见山在2008-11-4 14:03:00的发言:
打人的确非理,但动辄挡工也不合法。两者都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不法行为。……

  “但动辄挡工也不合法。两者都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不法行为。”。这是人话么?想想法律上的见义勇为吧!

  象你说的这样执法,那中国人人都想当官,当了官后人人都要肆无忌惮的收刮民脂民膏。因中国特色的上访是受害人上访要由侵权单位或侵权当事人来解决,如不经过剧烈维权抗争能解决问题么?

发表于 2008-11-7 08:36 |
安岳政府的执法特色

发表于 2008-11-7 1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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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8 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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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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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0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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