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衣镇濛溪村冉财通反映问题“求共产党救救命、可怜的草民 ”一贴的回复
芯莹公主网友:
你在麻辣社区发贴“白衣镇濛溪村村民冉财通反映1990年平昌县改建达广公路占地未补偿一事”的回复如下:
1、1990年达广公路改建经过濛溪村七社冉财通、冉隆兵、王朝珍三户人承包的土地属实,土地占地约7亩,但该土地归集体所有,按当时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只对其个人青苗、果林费用进行补偿,所占用的土地由该社统一进行调配(按当时相关政策规定,白衣镇是统一一个标准),在调配土地时,该社给冉财通家调配的土地在其家的对河,冉财通家当时不要河对面的土地,该社集体又在其梁上重新开荒约4亩土地分配给冉财通、冉隆兵、王朝珍三户人,现已作为他们三户人的退耕还林。
2、关于集体土地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按当时村级资金管理情况是由镇农经站管理,冉从太时任该社社长只负责该社必须要开支的经费,相关帐务在1994年村级干部调整时,已转交由下届社长张会卓同志管理,同时集体的相关费用已在该社新建其辖区内的一座小桥时使用(帐目清楚,随时可查)。
3、2013年森林通道占地补偿情况,森林通道所占用冉财通、冉隆兵、王朝珍三家人土地约7亩,每亩每年按400元标准对其进行了补偿,同时该村按低保户条件解决冉财通、冉隆兵、王朝珍三家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并且该三户人均已同意。
各位网友,平涵路由s202省道改建升为G542国道是全市的一项重点工程,是全县人民的大事,这也是我们濛溪村、我们白衣镇人民的一件大好事,他将改善我们白衣镇的交通环境,促进我们白衣镇的经济发展,我们将举全村之力大力支持该项工程,同时也坚决打击为了一已私利而影响全县人民利益的小人,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对我们白衣镇发展的大力支持。
白衣镇濛溪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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