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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蒙面人袭击案开庭 庭审中出现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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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07-03 16:37:50 来源:南充新闻网
  核心提示:被告人和原告人的双方亲属就存在的不同意见发生了争执,现场一片混乱,导致庭审一度中断。
  本网讯(记者 徐嗣千)本网曾以《南充街头 男子遭遇“蒙面人”铁棒袭击》为题报道了去年12月13日中午发生在南充街头的伤人案件,被害人梁某遭歹徒铁棒袭击头部和背部,致使其脑震荡和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私家车被砸损。
  7月3日上午9点30分,顺庆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刘某等人街头袭击受害者,并砸损汽车一案,以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开庭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双方亲属、新闻记者、各界社会人士代表等1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刚开始,原告人梁某就以公诉人不仔细审查递交材料证据,没有深挖犯罪性质为由,对其申请回避。而在回避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和原告人的双方亲属就存在的不同意见发生了争执,现场一片混乱,导致庭审一度中断。
  原告人梁某回到庭审现场后认为,该案件不能以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来定性,而应深挖故意伤害罪,因而与庭审现场的办案人员存在不同意见,梁某一气之下愤然离去。最终,庭审被迫结束。(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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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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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街头 男子遭遇“蒙面人”铁棒袭击

本网讯(记者 徐嗣千)12月13日中午,梁先生驾车到柳林路与镇泰路交汇处充缴话费,不料竟遭遇“蒙面人”铁棒袭击头部和背部,致使其脑震荡和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私家车也被砸坏。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梁先生所在医院,在急诊科见到了他本人和其邻居。梁先生躺在病床上,紧邹眉头,显得十分无力,但还在给一旁前来看望的邻居们讲述当时发生的惊险一幕。
    据梁先生介绍,当日中午12时许,他开车到柳林路和镇泰路交汇处,先是充缴了话费,然后走出店面,右手打电话,左手开车门准备驾车离去,这时突然从身后窜出两三名戴着口罩的“蒙面人”用铁棒狠狠袭击其头部和背部,并吼道“打死你还告不告!”。梁先生顿感头部和背部一阵剧痛,踉踉跄跄地逃跑并大声呼救。“蒙面人”于是拿起铁棒猛砸梁先生私家车,致使轿车玻璃尽毁,引擎盖变形,随后歹徒坐出租车迅速逃离现场。受害者怀疑,该起事件可能与自己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实名举报有关。
梁先生的邻居告诉记者,袭击事件在前一天晚上就差点发生。12日晚间9时许,有两名男子就潜到受害者所住小区,向门卫保安询问了梁先生车牌号和去向,而当晚因为梁先生恰好不在才逃过一劫。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事发地柳林路和镇泰路交汇处,梁先生轿车被砸的地方。据附近商家周先生回忆,当时他正在厨房做饭,忽然听到一阵砸碎玻璃的声音,于是立刻跑了出来。只见两名戴着口罩的年轻小伙,用铁棒猛砸一辆黑色轿车的车窗,20余秒后坐上出租车迅速逃离,此番举动引起了不少市民围观。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当天出警的新建派出所,宋所长告诉记者,接到报案,他们立即组织了民警前往事发地,并拍了照,让受害者做了笔录,同时还到出租车公司提取了相关资料。据派出所分析,此案属于治安案件,目前,警方根据受害者提供的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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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男子街头遭“蒙面人”铁棒袭击 疑与举报有关
问政对象:南充市 提问时间:2013-12-20 网友: 梁进


    12月13日中午,梁先生驾车到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与镇泰路交汇处充缴话费,不料竟遭遇“蒙面人”铁棒袭击头部和背部,致使其脑震荡和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私家车也被砸坏。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梁先生所在医院,在急诊科见到了他本人和其邻居。梁先生躺在病床上,紧邹眉头,显得十分无力,但还在给一旁前来看望的邻居们讲述当时发生的惊险一幕。

    据梁先生介绍,当日中午12时许,他开车到柳林路和镇泰路交汇处,先是充缴了话费,然后走出店面,右手打电话,左手开车门准备驾车离去,这时突然从身后窜出两三名戴着口罩的“蒙面人”,用铁棒狠狠袭击其头部和背部,并吼道“打死你还告不告!”。

    梁先生顿感头部和背部一阵剧痛,踉踉跄跄地逃跑并大声呼救。“蒙面人”于是拿起铁棒猛砸梁先生私家车,致使轿车玻璃尽毁,引擎盖变形,随后歹徒坐出租车迅速逃离现场。受害者怀疑,该起事件可能与自己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实名举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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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3 23:14
可以异地审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3 23:15
后面继续审了的。没有宣判。

2015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7-3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帖子居然是官方的帖子,应该是现场真实写照

发表于 2014-7-3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是一场闹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3 23:59
觉得梁有个性。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7-4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庭时,当审判长询问庭上是否有人申请回避时,梁某提出,要求公诉机关回避。理由是“他们与犯罪分子是一伙的”。因为各方证据都证明这是一起为了报复蓄谋恶意伤害案。犯罪分子密谋时的录像都被掌握,在录像中,设立的殴伤目标是“打得半年都起不了床”。而且实施了殴打行为:蒙面用甩棍砸头、背、大腿等部位。因为被害人迅速逃离,才没有受到进一步伤害,砸车仅是没达成目的后的泄愤行为。在如此清楚的证据面前,公诉机关居然无视,重罪轻诉,而且开庭前受害人已经指出他们的错误,要求以恰当罪名起诉,仍坚持已见。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公诉机关回避。

法庭宣布休庭。

重新开庭后,审判长宣布,驳回该回避申请,且根据法律不得复议。梁某当即抗议,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第三十条,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有权再申请复议一次。并马上口头申请复议。

这个申请被驳回。

这时梁某提出了他的此次开庭的第三个回避申请:要求审判长回避。理由是偏袒。审判长当即驳回了他的该申请,这引发了他的抗议。他向审判长提出,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审判长的回避,应当由法院院长决定,他无权驳回。

审判长宣布继续庭审。

这时梁某提出了他的第四个回避申请,声称自己回避。他称他无法参与这样一桩荒谬的审判,《宪法》首先保护的是公民的人身安全。在自己身体受到罪犯分子的严重侵害的情况下,你们不是以法律来保护我的安全,而是去关注被砸的车,去关注身外之物这些鸡毛蒜皮小事,是玩弄法律,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本人以及人民群众智商的侮辱。

他随即离场。

法庭随后继续审理了此案,没有当庭审判。

发表于 2014-7-4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说后头还继续审了的嘟嘛,只是没有当庭判。

发表于 2014-7-4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现场检察院和法院的好难堪哦。
也许是第一次遇到。
发表于 2014-7-4 14: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7-4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由莽娃来审理就满足了。

发表于 2014-7-4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人大代表那就更惨了。

发表于 2014-7-4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法庭上这样好有趣哦

发表于 2014-7-4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打人,人跑了,后砸车,居然用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来起诉,确实有点避重就轻,难怪当事人不服。

发表于 2014-7-4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起事件可能与自己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实名举报有关

到底举报了什么?举报了谁?:lol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7-4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八水电站 发表于 2014-7-4 14:45
应该由莽娃来审理就满足了。

LPY

发表于 2014-7-4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嚣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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