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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身亡——中国人寿小额保险理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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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6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l       仁寿县向家乡林河七组陈秀芬老人于2014年5月18日傍晚掉入河中,几经搜救,于5月19日凌晨在河中找到老人尸体。
l       由于老人在乡政府的组织下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小额人身保险,因此家人据此报保险,而保险公司人员勘察了现场,做了笔录,认为:河中水偏浅,不足以溺水身亡,按2千元疾病身亡赔付;在乡邻的强烈不服下,家人将此事反映给乡政府,结果保险公司又给出1万元死因不明的赔付方案。针对仁寿县人寿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得不将他们的行为公诸于世,小额保险单上明确写出:被保险人意外伤害    赔偿2万元。但保险公司在全村全乡几百上千人均能证明的情况下却以各种理由不按事实履行承诺,让人岂敢再轻信?
l       作为老人子女,本不愿在万分悲痛之余,再因为一点经济与保险公司发生纠葛,但是,所有的亲朋好友和七里八乡群众听说此事后都强烈不满,公认保险公司带有欺诈行为;保险似均是:交钱容易,理赔艰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化社会今天,我坚信公理自在人心,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所以,在此,谨代表向家乡林河村人的心声和所有参保群众的利益反映事实,期望民众给予评论,也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给予合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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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与人寿保险公司协商,事情已得到妥善解决,感谢各位论坛朋友的关心与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与人寿公司协商,事情已得到妥善解决,感谢各位论坛朋友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发表于 2014-7-6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哀!此事事关万千百姓切身利益,事关家属子女内心情感,对保险公司相关做法表示愤慨!
强烈要求当地政府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为民务实的实际行动,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发表于 2014-7-6 14: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保险公司真那么扯淡,不顾事实,就让保险公司负责人躺河里去,看足不足以溺水身亡。

发表于 2014-7-6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是清楚的,保险公司失信于民。无信何言为民保险?践行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可是在具体问题和利益面前,作为强势地位的保险公司,事实上心中没有人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应该有所担当,小处说是为了当事人为了投保人,大处说, 是为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声誉,更大处说,是为了党和政府的现象!

发表于 2014-7-6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保险公司事实求实,不得欺负弱势的村民!

发表于 2014-7-6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地政府可以也应该帮助解决此事,为民办实事! 为人民服务是体现在具体行动中的!

发表于 2014-7-6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公司的行为是明显的欺负老百姓,企图蒙混过关,没有一点执业操守!终将失去广大的农村保险市场而得不丧失,保险公司应该起到诚信于民,而且保险监管机构更应该起到监督督促责罚的作用,希望农村的保险市场能进一步透明、诚信

发表于 2014-7-6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责任心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4-7-7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真是“购买容易,理赔艰难”?对于如此事实清楚的小额保险,保险公司何来颜面寻找借口?不能以大欺小,强烈要求给与公平的说法。

 楼主| 发表于 2014-7-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应该有所担当,小处说是为了当事人为了投保人,大处说, 是为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声誉,更大处说,是为了党和政府的现象!

 楼主| 发表于 2014-7-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政府和保险公司必须给个合理说法!
发表于 2014-7-8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走群众路线吗,保险公司明显是不作为,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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