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矿山工作多年,对此次事件我发表一点个人看法,一、此次事件明显是矿山故意排污,明江河每逢发洪水,都会有企业偷排尾矿(xx矿业集团偷排的最多,因为我记得从小只要河里发水,就有铁矿的尾砂,那个时候上游只有竹坝铁矿,没有别的矿山)。
二、尾矿砂里还有大量的选矿药剂,对生态环境破坏能力非常强,如果政府不管,后果会非常严重,对矿山下游居住群众的健康危害是不可逆的,相当于给人民吃慢性毒药,几十年之后什么怪病都出来了。基本和云南的癌症村最后的模式差不多,希望下游人民能够充分认识到矿山排污的危害,尽量不要饮用河道水。
三、xx矿业集团为南江县的纳税大户,其停产可能只是说辞,污染会继续存在,建议下游群众关注今年刚颁布的《环保法》,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或者通过国内大的媒体进行曝光,今年的王岐山很厉害,有人会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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