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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洪雅兄弟伙进来顶下(洪雅县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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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15:43 |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是被华西报道过的 看了以后觉得很欣慰 就是要有人站出来说说这些不公道的事情 现在洪雅又新增加了并恢复了3个收费站(余坪 赵河 槽玉滩) 天啊 就是一张天罗地网 收费还无比的贵 现在金融危机人人吃饭成问题 油价居高不下 收费站还一个比一个多 一个比一个贵 直接导致物价运输上涨 你们政府 交通部门就无视吗 是的 你们可以把正规手续相关的法律规定拿出来说你们是合法的 可你们想过你们的"衣食父母"没?那就是我们亲爱的农民朋友和纳税人.

 

                 洪雅县交通局在县内违法设立两处收费站已给洪雅县人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包括县内的车辆和成都旅游人员都已怨声载道,严厉谴责这种为了小团体利益公然违法行政、破坏软环境和旅游建设的恶劣行为。
        一、洪雅县违法设立赵河至炳灵至金花桥路段的收费站。赵河至炳灵至金花桥路段系全长40公里的三级公路(见照片)。洪雅县交通局在赵河设置了一个收费站,对每辆小车收7元的过路费。按照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17号令)第18条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但是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自治区、直辖市架设的二级公路,其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可以收费。”眉山市运管处[2007]40号文件《关于客运车辆运行途中限速的通知》中也确认了“我市客运车辆运行的三级公路主要有:……洪雅至高庙(包括赵河以上)……”洪雅县的该路段为三级公路,按照权力法定原则 ,三级公路是绝不可以收费的。然而自该路段于十几年前建立后,一直收取高额的过路费(轿车7元/辆,远超过一级公路标准),且长度不足40公里,路况极其恶劣,有一大截为碎石路。这是公然的违法行为,然而洪雅县交通局面对县内、县外的滔天民意听而不闻,公然坚持收费。包括成都到瓦屋山旅游的成都客人都抱怨不止,给洪雅人民也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二、洪雅县违法设立新大桥收费站。洪雅县横跨青衣江的新大桥长度仅659米,为二车道桥梁。也公然设立了收费站,收费幅度相当的高,每辆轿车11元/次。按照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17号令)第18条第三项规定:“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下列及时登记和规模--(三):二车道的独立桥梁、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桥梁、隧道、长度500米以上。”新大桥完全不符合收费标准,洪雅县交通局也公然设立了收费站,系明显的违法行为。

      (转贴) 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17号令)第59条同时规定:“本条例实施前在建和已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部门和财政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规范。”这充分说明了洪雅县设立的这两处收费站是公然违背国家行政法规、践踏民意、非法掠夺公民私人财产的违法行为。洪雅县的百姓多次向县政府、县交通局反映都石沉大海,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小团体和私人利益公然违法国家法律,每年违法攫取了大量收益,并没有纳入正规财政预算。

       且该线路系瓦屋山旅游的必经之路,成都和川内各地每年有大量的自驾车前来旅游观光,如此“路霸”的行为已在游客中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对于我市大力发展旅游业、整顿发展软环境极为不利。 洪雅县内的客运车辆已经不堪重负,为了这两处违法收费站得过路费每年每车平均要交纳14000元的过路费,营运车辆怨声载道,并已发生过停运事件。成都来瓦屋山的自驾车游客也普遍反映洪雅县太黑了,路况又差,收费又贵。洪雅县交通系统为了小团体利益,公然的践踏法律和民意,不正当的掠夺百姓的财富,如此行政,怎能和谐!!!!虽说洪雅县“天高皇帝远”,但是也是法治之疆,怎能允许这种违法行为长期存在??!!望严肃查处洪雅县交通部门的这种违法行为,还民以公道,。以上反映,可请大家核实,句句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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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00:16 |

上周回去看见了余坪新修的收费站

现在很流行"创收"

发表于 2008-11-10 08:34 |

都是“解放思想”惹的货。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0 11:27 |
违法设两收费站?交通局说“不属实”
2008-11-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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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热炒“洪雅县违法设两处收费站”,引起多家媒体前往采访调查

 某网络社区“眉山论坛”上,出现了一篇题目为《四川省洪雅县违法设两处收费站,顶风违法!》的帖子,该帖得到广大网友跟贴“强顶”,为调查“洪雅违法设立收费站”一事,多家媒体记者纷纷前往洪雅。这让当地交通部门深感头痛。洪雅县交通局局长杨嘉明昨日告诉本报记者:经查证,这篇帖子不客观、不属实。

 网帖曝光洪雅违法设收费站?

 这篇题为《四川省洪雅县违法设两处收费站,顶风违法!》的帖子直指洪雅县交通局,说“在县内违法设立两处收费站已给洪雅县人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帖子说,洪雅县违法设立赵河至炳灵至金花桥路段的收费站。赵河至炳灵至金花桥路段系全长40公里的三级公路。按照规定,三级公路是绝不可以收费的。然而自该路段于十几年前建立后,一直收取高额的过路费(轿车7元/辆,远超过一级公路标准),且长度不足40公里;二是洪雅县违法设立新大桥收费站。洪雅县横跨青衣江的新大桥长度仅659米,为二车道桥梁,也公然设立了收费站,收费幅度相当高,每辆轿车11元/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新大桥完全不符合收费标准。

 跟帖强顶引来诸多媒体关注

 因在网上人气指数很旺,该帖一直受到网友们的“强顶”,网友纷纷跟帖对此反映予以评论。网上热炒的同时,这篇帖子也立即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已经来了5批记者调查此事。”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洪雅县交通局局长杨嘉明说,前来采访的记者省内外的都有,大家最关心的即“洪雅是否真的存在违法设收费站问题”。

 那么,热帖中所指两处收费站是否是违法设立?杨嘉明首度就此作出正面回应。“帖子里所指赵河至炳灵至金花桥路段的收费站与洪雅新大桥收费站是完全合法的!”杨嘉明说,这段公路在上世纪80年代确实是三级公路,但时至1999年,交通局斥资对该公路进行了全线改造,将原来的泥石路改造成如今的水泥路,经上级相关部门验收,该公路已升级为二级公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这段公路可以收费。另外,帖子反映洪雅新大桥因跨度不够,属于违法收费的说法则属于发帖人“断章取义”了。洪雅新大桥是独立建设项目,不属于洪炳路公路线内,就独立建设项目收取合理的过桥费,是有法律依据的。

 面对网络热帖的沸沸扬扬,并因此引来的一批又一批的记者,杨嘉明表示,这篇帖子“真让人头痛”!帖子第一次在网上出现后,他们立即将两处收费站的合法手续挂在帖子后面,但随着帖子被网友强顶成为热帖,他们便将此情况向洪雅县政府作了详细汇报,经调查确认两处收费站为合法设立后,他们于是对该帖子采取“不予理睬”态度。但至今还是麻烦不断。     

    文/图记者梁波



发表于 2008-11-12 12:42 |
还是骑自行车稳当。[em02]

发表于 2008-11-12 12:37 |
[em05]于是政府鼓励我..不要挣钱买车了..

发表于 2008-11-12 12:31 |

政府想得周到,把你们关在洪雅城头,国家不是说要拉动消费吗?你们在这儿慢慢消费嘛,也算是响应国家的号召嘛。

哼哼!!只要你跑出洪雅,哪边都要让你掏钱!!想出去消费?先为洪雅作点贡献再说!!把你们包包头的钱挤干净!!!!!

发表于 2008-11-12 12:45 |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二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3000~7500辆。
二级公路的计算行车速度根据地形地貌,分80公里/小时和40公里/小时两类。
二级公路为双向两车道,其行车道宽度,根据上述两类计算行车速度,分别为9米和7米。二级公路当混合交通量大,并且将慢行道分开有困难时,其行车道宽度可加宽到14m,并应划线分快、慢行车道。
二级公路的路肩宽度,按上述两类,分别为1.5米和0.75米。停车视距分别为110米和40米,超车视距分别为550米和200米。路基宽度分别为一般值25.5米和22.5米,变化值24米和20米。
其他还有平曲线半径、缓和曲线最小长度、回头曲线极限指标、最大纵坡、最小坡长、路面等级、桥涵等等等等,有很多指标。具体可以查《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03)。

发表于 2008-11-12 13:12 |

  公路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在任何国家公路的建设都是政府的责任。然而,在中国由于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收费公路"的制度应运而生。按照当初的设想,公路建设可以吸收民间资本,也可以通过向银行贷款修建"收费公路"。当民间资本收益达到一定规模,或者银行贷款本息偿还之后,"收费公路"必须免费。

  可是由于在制度设计之初,没有将收费公路经营财务报告纳入到人大财政监管范围,也没有建立专门的公路收费预算编制报告制度,所以,收费公路就变相成了政府的"小金库"。不少政府在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的时候,将本来应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交通支出切割出来,然后设立政府注资的公路建设公司,由公路建设公司向银行贷款,建设收费公路。一些领导干部的亲朋好友,通过向国内金融机构融资,参与收费公路建设,从中获取长期的稳定收益。

  国家审计署《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收费公路违规经营现象十分严重。在16个省市收费公路审计中,发现违规设立收费站158个,到2005年底违规收费149亿元,如果按照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新华网2008年2月27日)

发表于 2008-11-12 13:13 |

  公路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在任何国家公路的建设都是政府的责任。然而,在中国由于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收费公路"的制度应运而生。按照当初的设想,公路建设可以吸收民间资本,也可以通过向银行贷款修建"收费公路"。当民间资本收益达到一定规模,或者银行贷款本息偿还之后,"收费公路"必须免费。

  可是由于在制度设计之初,没有将收费公路经营财务报告纳入到人大财政监管范围,也没有建立专门的公路收费预算编制报告制度,所以,收费公路就变相成了政府的"小金库"。不少政府在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的时候,将本来应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交通支出切割出来,然后设立政府注资的公路建设公司,由公路建设公司向银行贷款,建设收费公路。一些领导干部的亲朋好友,通过向国内金融机构融资,参与收费公路建设,从中获取长期的稳定收益。

  国家审计署《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收费公路违规经营现象十分严重。在16个省市收费公路审计中,发现违规设立收费站158个,到2005年底违规收费149亿元,如果按照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新华网2008年2月27日)

发表于 2008-11-12 13:28 |

  解决收费公路乱收费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在笔者看来,必须将收费公路统统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之中,然后取消公路收费项目。凡是经过审计核算,已经收回本息的,应当立即停止收费;凡是经过审计核算,没有收回本息的,应当报请当地人大提出公路特别追加预算,用财政资金偿还公路投资本息。

  收费公路存在,是中国公共产品私有化的典型表现。这种类似于"占山为王"的经营模式,不但得到了某些决策部门的认可,而且在特定时期被称作是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正确方向。在一些资金缺口比较大的地区,为了实现脱贫致富,将公共产品转让给私营企业包括外资企业,以此来缓解财政资金紧张状况,但这样做无疑是挖肉补疮。中部某个特大城市由于在城市道路建设上实行收费还贷,关卡林立,不但让投资交通的外商坐收渔利,而且在城市交通拥堵的情况下,人为地制造了道路瓶颈,使当地经济迟迟难以快速发展。

  人们注意到,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一些海外归来的学者不断鼓吹国有资产私有化,从教育的产业化到收费公路,几乎所有公共产品的配置都被纳入到私有化的范畴。这样做虽然在短期内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现在已经显现出来。

  在一个国家衡量政府执政的合法性,关键就在于考察政府是否在公共产品的配置上,充分听取民意,是否将财政资金有效地用于提高社区居民的福利水平。如果当地居民动辄缴纳过路费,那么,政府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垮台,因为选民不可能让这样的政府存在下去。

  所以,收费公路乱收费的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民主不彰的问题。按照社区自治的原则,地方政府修建收费公路,必须向地方人大提交专门的报告,地方人大应当成立专门的委员会,监督收费公路财政收支情况,一旦实现收支的平衡,那么必须停止收费,并且向社区居民公布所有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会议闭幕之后,新组建的交通运输机关应当重新起草中国道路交通改革方案,逐步扭转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一系列弊端,在道路交通等公共产品配置方面,必须充分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并且在统筹兼顾原则基础上,合理增加道路交通财政投入,减少居民出行成本,切切实实提高社区居民的福利水平。

  从功能上来分析,政府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而编制的预算。公共产品包括道路桥梁、学校医院等基本设施,也包括政府办公经费、各种事业性经费等常态化开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将基础设施民营化,不但减少了政府财政支出,而且可以通过收费经营,变相增加政府的收入。所以,这项改革得到了绝大多数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现在看来,这样的改革不但会导致公共产品私有化,而且会导致财政预算约束虚无化。因此,各级人大必须在审议财政预算项目的时候,密切关注道路交通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迫使政府在预算报告中反映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投资收益情况,从根本上堵塞国有资产流失渠道,防止少数政府官员打着改革的幌子,谋取个人私利。(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教授)

发表于 2008-11-12 23:39 |

说句公道话,也是实事求是的话(洪雅的官老爷们也应该是有同干的哦):

    公路收费站的密布,已经严重制约了洪雅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全县广大群众是怨声载道。唉,本来想多说点,但一想说了也没用,没哪个当官敢说“拆了”,何况我们平民百姓哦。人家一句“有合法手续,是合法的”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喊你“出货”,但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合法的不一定就是合理的”,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不是有很多原来合法的东西被摈弃了吗?

    我们县是落后地区,各方面条件都无法跟其它地方比,要进一步开放,吸引外来投资求发展,就要降低门槛,要把门槛降来比其它低,这样才有吸引力。要是我,我宁愿在丹棱投资,也不会到你洪雅!

    收的钱能全部用在公路建设上吗???只是养活了一些找不到工作的官亲戚和官子女们,安逸了一些小团体,而真正要建设公路还是国家投入的资金。

    如果哪届县委、政府能把这些收费站撤了,那真是为全县人民干了件大好事,那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着想的好县委,人民的好政府!!~!

发表于 2008-11-14 09:14 |
[em11][em11]

发表于 2008-11-15 10:11 |
洪雅收费站确实多,收费贵,收费人员多数是政府的亲人!县内不说,106县撤了两个,却不减费用,7座以下12元/车/次,真他妈贵!洪雅全靠106线主出境,与成都、眉山打交道!眉山、丹棱到成都不经106线吗?乍怎么全让洪雅人付费呢??县内收费站多,确实制约洪雅经济发展,县委县政一帮人就不管管吗??口口执政为民,就这样执政吗?要出洪雅每条路都要留下买路钱,这是哪门合法?汽油下降,收费还暴涨,暴设!洪雅城西收费站到青衣化工厂的路,那么难,政府大爷就不管一下,民声怨道!洪雅新大桥收费确实太贵,7座以下11元/车/次,你们狠心哟!

发表于 2008-11-15 09:13 |

拆收费站?楼上的朋友,亏你想得出,弄大一块洪雅县,才四块收费站,多吗?不多不多,为了让车主门心理平衡,大脑壳门正在考虑咋个才能收摩托车,自行车等所有车的过路费问题,到那时,大家就心态就平衡了!猪吗要大家喂才肥嘛,不收费,猪吃啥子?吃锤子!

发表于 2008-11-15 18:14 |
大家都说洪雅收费站黑,其实天下乌鸦一般黑,可有一点我觉得四川省的收费站有那厶一丁点可取,那就是摩托车不收费。我骑车刚出川,在大足收费站就收了一元钱,看了石刻回来又收一元,接下来的永川,璧山,歌乐山的金刚坡都得收费,你看我都翻过二郎山,骑拢跑马上,没遭收费嘛,妈妈的!

发表于 2008-11-16 12:08 |

你们胆子才胎哦

我正当还想找关系去收费站上班呢,你几爷子就在那里吼,帮我整黄了,我不的安逸你们的哦


发表于 2008-11-16 12:05 |

你们胆子才胎哦

你们胆子不小哈,敢不服政府弯?有啥子意见,怨言保留

发表于 2008-11-20 15:14 |

全国的收费公路里程占了会世界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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