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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中学门口惊现残忍杀人案,在校学生一死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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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ostBy:2008-11-618:53:00

  

  10月24日,一个晴天霹雳让这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陷入了极度绝望与悲愤中。

  24日那晚,和以往的每天一样,母亲热好饭菜等自习回家的儿子吃,可是原应该9点多就放学回家的儿子,家庭怎么这么晚了还没见回来呢?母亲很是焦虑。父亲说:“兴许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都这么大的人了,放心吧。”

  10月的宣汉已经渐渐寒冷了,可夫妻俩等到的却是儿子被杀的噩耗。

  何子龙,四川省宣汉县宣汉中学高一年级九班的学生。

  一个在校的学生怎么会无缘无故被杀?这件事在当地引发了强烈的震撼。

  2008年10月24日9点多,何子龙(以下简称何)放学后走到校门处,见前面有人打架,平时受父亲熏陶正直、仗义的他,跑上前去想要阻止。见一方竟是自己好友某某,何忙劝说:“兄弟,别这样。”说着某某就被凶手刺伤身中两刀倒在血泊中。

  凶手这时转身冲向何,把一把尖刀刺向单薄的身体。何忍着剧痛向外面逃去,想逃出凶手的魔爪,可是前面的路却被走来的二个凶手同伙挡住。最后何身中4刀,在医院身亡。

  据法医鉴定,背部那一刀捅断动脉,是致命伤。另在脑部有一刀插入鼻腔、腹部有一刀切断肠道、手臂有一刀伤。

  凶手及其同伙三人均系宣汉中学学生。目前三人均已经被捕,同伙二人由于有后台关系居然被释放。

  何的家人求救政府,希望能给孩子一个公道。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大门紧闭,没有一人肯站出来为孩子主持公道。

  学校门口发生这样的惨剧,学校的警卫当时在哪里,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学校平时做好好的法制教育、如果当时警卫能做出及时的制止、如果当时没有凶手同伙的围堵、如果凶手稍微一手软、如果做到及时的救治……那么这一条活生生的生命,这一个刚满17岁的花季少年就有生的希望、能继续完成他年轻的梦想。

  而现在见义勇为的英雄成了魔鬼的刀下亡魂,却没有人站出来给孩子父母一个说法、给孩子一个说法、给社会一个答复。

  凶手未满18岁,小小年龄竟如此狠毒。一定要严惩残忍的凶手,剥掉他身上妄披的一张人皮。凶手的两个同伙明明应该受到惩罚,为什么却被释放?就因为那么一股黑暗腐败的地下力量吗?走关系、搞后台就能洗脱罪名逍遥法外?

  何是家里的独子,年近40的父母如何能承受这惨绝人寰的悲剧,如何能接受中年丧子的事实?

  孩子的父母跪求天下所有正义的、有同情心的好心人,求大家帮帮可怜孩子,给个公道,还个说法,给孩子一个青天白日。

  这件事,看似平常,其实更是件社会性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更给社会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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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得对,现在是有关系有后台就可逍遥法外.面对这样的事只有以暴制暴.哪有什么青天白日.要不就这样[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8-11-10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

发表于 2008-11-10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同情一下

发表于 2008-11-1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重点中学门口惊现残忍杀人案,在校学生一死一伤》帖子的发布者,死者何子龙的亲人。经过几天的了解,事件经过并不是网上我所说的那样。现在我深刻的认识到,我不应该在不了解事件的情况下,擅自发布错误的信息,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给网友造成了误导。在此,请求网友谅解,同时向各位网友致歉。

那晚,凶手与何好友发生口角,并协调好了误听一事。凶手等人就往家走。何好友一方某人认为凶手走了,没打成架,不服气,拿者砖头便追上前去想找个说法。何等人也尾随其后。凶手看到这种情况,以为要打他,便抽出水果刀捅了何及好友,致何医治无效死亡,何好友受伤。目前整个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案子正在审理中。

在此特以致歉。望各位原谅我的一时冲动。

发表于 2008-11-10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凶手

发表于 2008-11-10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

发表于 2008-11-10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事实是清楚的

发表于 2008-11-10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发表于 2008-11-10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

发表于 2008-11-10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hezilong在2008-11-10 11:20:00的发言:

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重点中学门口惊现残忍杀人案,在校学生一死一伤》帖子的发布者,死者何子龙的亲人。经过几天的了解,事件经过并不是网上我所说的那样。现在我深刻的认识到,我不应该在不了解事件的情况下,擅自发布错误的信息,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给网友造成了误导。在此,请求网友谅解,同时向各位网友致歉。

那晚,凶手与何好友发生口角,并协调好了误听一事。凶手等人就往家走。何好友一方某人认为凶手走了,没打成架,不服气,拿者砖头便追上前去想找个说法。何等人也尾随其后。凶手看到这种情况,以为要打他,便抽出水果刀捅了何及好友,致何医治无效死亡,何好友受伤。目前整个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案子正在审理中。

在此特以致歉。望各位原谅我的一时冲动。

[em04][em04][em04]

事情解决得怎么样了?

发表于 2008-11-10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的你不是人

发表于 2008-11-1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了权利的地方,就有了模糊.....

到底什么是真的再也看不清了

发表于 2008-11-11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大的事没消息了?人命大如天啊。

发表于 2008-11-12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啊

发表于 2008-11-13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的根本不是何子龙亲人发的,是有关部门冒充,事情根本还没有得到处理。

对于这种冒充行为感到非常愤怒,希望广大网友朋友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08-11-13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的根本不是何子龙亲人发的,是有关部门冒充,事情根本还没有得到处理。

对于这种冒充行为感到非常愤怒,希望广大网友朋友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08-11-13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的根本不是何子龙亲人发的,是有关部门冒充,事情根本还没有得到处理。

对于这种冒充行为感到非常愤怒,希望广大网友朋友擦亮眼睛。

发表于 2008-11-13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的根本不是何子龙亲人发的,是有关部门冒充,事情根本还没有得到处理。

对于这种冒充行为感到非常愤怒,希望广大网友朋友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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