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平昌网警

[即时新闻] 平昌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故意散布谣言案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16 06:13
巴州区的咋就没人敢查了?

发表于 2014-7-16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造谣中伤,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理该受到法律的处罚,谣言四起,会造成社会恐慌,造成社会人不安和恐惧,也会对论坛的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严重支持网警打击秦火火等网民造谣中伤的违法犯罪行为!

发表于 2014-7-16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发布散播谣言者,一天屁事莫得就晓得起哄乱吼,不知法不学法。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7-16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散布谣言可耻。

2024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7-16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造谣的后果!
发表于 2014-7-16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的好

发表于 2014-7-1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 一个   支持打击造谣传谣者

发表于 2014-7-16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巴州区公安局的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14-7-1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下称《解释》)公布。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
  《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发表于 2014-7-16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造谣大V,应拘留。

发表于 2014-7-16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扎起嘴巴乱说的   满嘴跑火车的   就该整

发表于 2014-7-16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7-16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威胁他人正当维权的帖子也该严惩

发表于 2014-7-16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造谣者

发表于 2014-7-1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造谣者,给教育系统抹黑

发表于 2014-7-1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造谣者,给教育系统抹黑

发表于 2014-7-16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造谣者,给教育系统抹黑

发表于 2014-7-16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7-16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散布谣言可耻!打击得当点赞!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