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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大厅] 盐亭梓江新城脏乱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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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6 18:09 | |阅读模式
  2012年中秋节,郑经理,召开了业主代表会,在大会上发言,承诺2013年6月底完成所建成小区规范化、管理化、人性话的文明小区,到现在没有一样兑现。
整个小区的业主意见是,根据国家物管法条列,来由业主大会通过,选举出来的人员,要对小区的整个管理承诺,成立业主成员小组完善。(国家、中央到地方都是只要群众选举认可都要对未来几年目标承诺。)
物管人员简历:2010年第一任何经理,在业主心中还是一个做实事的人,但一年后就被换掉了,2012年第二任何经理多多少少做了一些事,但业主们不满意,后因种种原因换了,2013年突如其来一位张姓女经理,人年轻、气质高、关系强。(以前是金和建材厂财务员),她丈夫是营销部开车的,没有物业管理证书,没有专业管理水平,在这一年时间里,当物业经理都是名,实际是在发展她的工程为主,所以物管存在严重问题,业主十分不满意。
从张姓女经理来后,在2013年11月27日这天,1栋2单元2-8号业主何XX买电时,不知道她是新上任的经理,杨静(房管员)说张经理要求业主要把物业费交了,才能卖电给业主,不然就不行,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张经理打电话叫了几个保安来打人,本人就只好打110报警,指南派出所来抹稀泥,至今未果。2014年3月份1栋楼内一层是第二任何经理办成的老年活动场所,原因张姓女人关系户来此地开新城中餐,就强占老年活动场所,多数老人不知所措,二单元4-8号业主唐仲桃和3-8号业主李燕强,他们阻拦发生强烈争吵。
2014年3月份1栋楼内天井墙维修,年前到年后几个月时间,垃圾成山和高层的生活垃圾使得人无法面对,那时与新闻记者联系,后被房管员杨静知道,又叫李天勇解决,至今没有多大的效果。
2014年2-3月期间,张经理与2栋楼业主,何XX(他原在保安公司上班,那人正直,可能没给张XX好处,就拿种种理由开除。)
赵其能是2栋1单元3楼春竹旅馆老板各种原因,骂人家是物业上喂不饱的狗。

以上都是来自业主们的真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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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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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18:10 |
新闻!请社会各界人士了解盐亭县梓江新城

梓江新城风水好,购房居民上骗了。
人住有政府各级干部,官官相护耳聋眼瞎。
住进四年烦心不少,不是停电就停水。
房子设计建设好,天天维修少不了。
山青水秀树满庭,小区没见绿草林。
郑总树立人才精,建立物管换三届。
个个物管能干人,私定强制收物管。
每栋专业管理人,高空垃圾吓倒人。
主道楼口堆垃圾,汽车摩托到处停。
剥脱业主人身权,身心受害无人管。
可见梓江物管人,暂不交费叫保安来打人。
指南社区此地住,社区干部管不了。
臭气伤身把门关,无奈无奈就了事。
政府部门无人问,只好传播此新闻。
请求上级部门为盐亭人民讨公道!
梓江新城业主

发表于 2014-7-16 18:27 |
莫黑人哦,嫩个严重??

发表于 2014-7-16 21:40 |
是真的吗?物业那么差啊,不过绿化真没看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16 22:18
梓江新城真是那样哈,看来不能在那边买房子了

发表于 2014-7-17 08:34 |
2楼有才。就应该推荐这样的的人还做管理。;P;P;P;P;P;P
发表于 2014-7-17 09:23 |
YTXZJXC :
      您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规建局关注。

                                                                          盐亭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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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7 10:00 |
真的那样严重吗   不要乱扯淡   依据证据有吗

发表于 2014-7-17 11:37 |
确实环境太差了!!!跟买房时候宣传的截然不同!!那个后悔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17 12:48
盐亭政企还是没能分开,猫和老鼠太多?

发表于 2014-7-17 14:03 |
盐亭网络发言人 发表于 2014-7-17 09:23
YTXZJXC :
      您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规建局关注。


我局在接到情况反映后,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物业服务。
                                                       201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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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7 14:08 |
盐亭城建 发表于 2014-7-17 14:03
我局在接到情况反映后,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物业服务。
                               ...

根据网友反映梓江新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有关政策如下:
一、根据《物业管理办法》,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服务等发生的纠纷属民事行为。在商品房小区管理中小区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公司是由小区业主经过招聘的服务机构。业主有权选择小区物业管理模式,不管选择哪种模式,都应为自己选择的服务埋单,业主在保障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主动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网友所提出的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应该反映给梓江新城业主委员会备案,由梓江新城业主委员会按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督促其物管处理。业主对现有物业不满意,觉得物业达不到服务标准,可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经70%的业主同意并另聘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
三、如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可向所在社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业主(依法登记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人)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成立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召集业主(达到入住的三分之二以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过半以上通过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
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
2、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
3、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后抄送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成立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经过上述程序成立的业主委员即具有合法性。
发表于 2014-7-17 14:16 |
根据网友反映梓江新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根据《物业管理办法》,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服务等发生的纠纷属民事行为。在商品房小区管理中小区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公司是由小区业主经过招聘的服务机构。业主有权选择小区物业管理模式,不管选择哪种模式,都应为自己选择的服务埋单,业主在保障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主动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网友所提出的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应该反映给梓江新城业主委员会备案,由梓江新城业主委员会按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督促其物管处理。业主对现有物业不满意,觉得物业达不到服务标准,可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经70%的业主同意并另聘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
三、如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可向所在社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业主(依法登记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人)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成立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召集业主(达到入住的三分之二以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过半以上通过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
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
2、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
3、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后抄送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成立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经过上述程序成立的业主委员即具有合法性。

发表于 2014-7-17 15:30 |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17 18:20
梓江新城物业不行啊
发表于 2014-7-17 20:27 |
我局在接到情况反映后,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物业服务。
                                                        2017.7.17

发表于 2014-7-17 20:36 |
我局在接到情况反映后,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物业服务。
                                                        2017.7.17
好敷衍!!结果呢!!

发表于 2014-7-18 10:06 |
我昨天去拿的钥匙·去就喊交了2万多·20231元,物管费一年就给了2051元包括物业管理费,垃圾费什么的··我的房子是119.9平方的。你们说下合理吗·什么垃圾物业管理哦·都是收钱不办事的主。

发表于 2014-7-18 10:07 |
我昨天去拿的钥匙·去就喊交了2万多·20231元,物管费一年就给了2051元包括物业管理费,垃圾费什么的··我的房子是119.9平方的。你们说下合理吗·什么垃圾物业管理哦·都是收钱不办事的主。

发表于 2014-7-18 10:07 |
我昨天去拿的钥匙·去就喊交了2万多·20231元,物管费一年就给了2051元包括物业管理费,垃圾费什么的··我的房子是119.9平方的。你们说下合理吗·什么垃圾物业管理哦·都是收钱不办事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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