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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汉广场成了蛋糕(21楼公用局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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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麻辣社区西充论坛
“安汉广场成了蛋糕”的回复
网民:
你好!
现将你在麻辣社区西充论坛上“安汉广场成了蛋糕”帖子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西充县纪信广场是集市民休闲、健身、娱乐、集会为一体的综合性广场。但近年来,在广场乱摆摊设点经营现象日趋严重,更有甚者在广场摆起地摊卖服装、卖烧烤。据不完全统计,各类大小摊点多达70余家,严重影响了广场环境卫生,占用了市民休闲娱乐空间。广大市民怨声载道,多次向县委、政府以及我单位强烈要求,清理广场摊位,规范广场秩序,归还市民休闲娱乐健身空间。
为规范广场经营秩序,确保广场环境卫生,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执行整改措施如下:
1、还原功能分区。根据广场规划建设时的功能分区,将纪信广场临文庙一侧区域划分为儿童游乐园、法制茶园、音乐茶园等3处经营场所,对外公开拍租;禁止在广场划定经营区域外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以确保市民有足够的休闲娱乐空间。
2、坚决清理违规摊点。目前,我局正积极着手对广场乱摆摊设点行为进行清理。同时,我们将进一步作好深入细致的解释工作。
为确保广场管理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保障广大市民有一个舒适的休闲娱乐环境,希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城市公用事业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西充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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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职能部门及时回复,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7-2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管局,说说对广场舞噪音扰民你们怎样整治,特别是莲花阁上跳舞的,每天早上6点多一点就开始,这难道不是你们的职权范围内的事吗?

发表于 2014-7-24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公用局 发表于 2014-7-24 09:39
关于麻辣社区西充论坛“安汉广场成了蛋糕”的回复网民:      你好!      现将你在麻辣社区西充论坛上“安 ...

有人规划,有人管理是好事,但要往好的方向走。
发表于 2014-7-24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公用局 发表于 2014-7-24 09:53
关于麻辣社区西充论坛“安汉广场成了蛋糕”的回复网民:你好!现将你在麻辣社区西充论坛上“安汉广场成了蛋 ...

阳城酒店出口,广场至文庙支路,莲花湖大坝上的烧烤摊是归公用局?城建局?城管局还是房管局或者公路局,水利局,建设局管理。求解答!!!
这几个地段其气。烟。味对西充形象大打折扣。小老儿呼吁过几次。还真是''你别回头,我会。。。。你的。。。。。'';P;P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14: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公用局的回复表示感谢。广场作为休闲娱乐场大家都有权力受用。而不是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成就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摆滩设点应给予别人一定地段或时间段,因为在西充收入并不高,经济来源也不广。西充人民勤劳靠自己双手挣钱。不应排斥底层创业者(地滩创业的基础)。大城市都是这样,和谐社会人人平等。广州开始试点开放摆滩设点
,印度人都骄傲的对中国人说在我们国家没城管。不明白为什么要那样做

发表于 2014-7-24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yq创业人 发表于 2014-7-22 16:20
广场舞收不收费就不知道。但跳舞者每人每月交十元

:lol只能大笑!

发表于 2014-7-24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答非所问,水平太高。

发表于 2014-7-24 19: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7-24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用事业管理局,你是公用的,广场是人民休闲场所也是公用的,你拍租即是商业行为也是公为私用,老子有钱了完全可以租下来收“过路钱”,在哪有像西充那样广场成了公园或游乐园的?
不要太商业了,还人民一块休闲的净土吧!

发表于 2014-7-24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上次回西充有事情,一个好姐们陪我逛广场,走到那,就觉得乌烟瘴气的,我实在是无法忍受,于是,我们就绕着莲花湖走了
广场真真不是我们几年前爱耍的广场了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4 23:49
南充北湖公园的管理办法可以借鉴。

发表于 2014-7-25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去广场还热些,人多又乱糟糟的,哎:funk::funk::funk::funk::funk::funk:

发表于 2014-7-2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蜀烟云 发表于 2014-7-24 19:39
公用事业管理局,你是公用的,广场是人民休闲场所也是公用的,你拍租即是商业行为也是公为私用,老子有钱了 ...

管理是必需的。是工作。你领了工资嘛。纳税人养了你哈。
管不好就滚蛋。
还要把公用广场来出租。
搞笑。

发表于 2014-7-25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场是大家休闲娱乐的地方,不是用来搞经营的,请问1、部公共事业局他出租是否合法。2、出租的钱是他局里收入还是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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