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468|评论: 42

[热点事件] 感谢成都朋友积极参与2014捐献遗体眼角膜活动登记活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23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04.12,南充市金彩虹公益协会、金丝猴群公益联盟组织第四次集中签捐献遗体眼角膜登记表活动。当天共签眼角膜捐献申请书17份,遗体捐献登记表14    长期以来,金丝猴群公益联盟号召爱心志愿者身后捐献躯体有用部分,发起组织了“延续生命奉献爱”的生命价值工程,让爱永恒,让生命延续!金丝猴群分别于2012年6月、9月,2013年3月组织了三次集体填写捐献遗体和眼角膜登记表活动,三次共有80名爱心人士志愿身后捐献眼角膜,其中38人还志愿身后捐献遗体器官。此举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挑战,是对生命的尊重!《健康报》、《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等中央、省级媒体给与了高度关注。《南充日报》、《南充晚报》、南充电视台、南充交通台等本地媒体更是予以了连续报道。(据报载,截至2013年3月,南充遗体捐献登记85例、眼角膜捐献登记113例,其中金丝猴群组织登记的志愿者分别占遗体的44.71%,眼角膜70.80%)。
份。    四次总计:97名爱心人士志愿身后捐献眼角膜,其中52人还志愿身后捐献遗体器官。
http://img.mala.cn/forum/201404/13/174347l5tkpto2ao9cj9ak.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30 收起 理由
行形摄色 + 30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丝猴群公益联盟组织第四次集中签捐献遗体眼角膜登记表活动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1.jpg 2.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永恒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3.jpg 4.jpg 5.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6.jpg 7.jpg 8.jpg 9.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金丝猴群公益联盟组织第四次集中签捐献遗体眼角膜登记表活动2014.04.12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22.jpg 23.jpg 24.jpg 25.jpg 26.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狂点64个赞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截至2013年3月,南充遗体捐献登记85例、眼角膜捐献登记113例,其中金丝猴群组织登记的志愿者分别占遗体的44.71%,眼角膜70.80%)。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金丝猴献血志愿者总队:168677269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有志于公益慈善的爱心人士加入爱心大家庭:
1、南充金丝猴公益群:184024941;
2、金彩虹公益协会接待群:103952662;
3、金彩虹(金丝猴)志愿者总队:231293459
4、南充金丝猴献血志愿者总队:168677269

发表于 2014-7-23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4-7-23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狂点32个赞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有志于公益慈善的爱心人士加入爱心大家庭:
1、南充金丝猴公益群:184024941;
2、金彩虹公益协会接待群:103952662;
3、金彩虹(金丝猴)志愿者总队:231293459
4、南充金丝猴献血志愿者总队:168677269

发表于 2014-7-24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2017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7-24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益活动,必须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4 16:17
顶起,,,此处省略一万个字…………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形摄色 发表于 2014-7-24 16:01
公益活动,必须支持!

感谢您的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0.191.10.x 发表于 2014-7-24 16:17
顶起,,,此处省略一万个字…………

谢谢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