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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富翁儿子重病需救命钱时卡遭冻结 儿子不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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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雒永成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上的保证人栏签名不是自己签的 华商报记者 丁瑜 摄

华商报宝鸡讯 身家千万的凤翔县富豪雒永成,今年3月其子突发疾病,在转往西安抢救付费取款时,他发现手里存有15万元的信合卡已被“冻结”,无法及时取出医药费,儿子也不幸去世。事后雒永成发现冻结原因是10余年前信用社把关不严,借款人伪造自己笔迹贷款未还导致。

昨日,凤翔县农村信用社称不存在违规。目前,宝鸡银监分局、凤翔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儿子突发疾病信合卡莫名被冻结

昨日,40多岁的雒永成说,今年3月26日下午,他22岁的儿子突发疾病被送往凤翔县医院救治。次日凌晨2时许,转院至西安某医院。雒永成说,当时心想儿子的病情并不严重,于是临走时他仅仅携带了一张存有15万元的陕西信合富秦卡。到达西安的医院后,雒永成的儿子先是住进了普通病房。但由于病情突然加重,需转往ICU重症监护室抢救,得缴纳6万元费用,然而在医院楼下自动取款机取款时,钱却取不出来。起初他以为是信合卡不能联网所致,就急忙联系亲朋好友从宝鸡送钱到西安。

“钱送来时,重症监护室已被其他病人占用,儿子最终不幸去世。”昨日雒永成难过地说,他多年拼搏也算事业有成,资产也达到数千万元,却因“卡里没钱”没能救回儿子的命。

采访中,华商报记者了解到,雒永成在当地开有数家厂子,家底比较殷实。

“儿子今年才22岁,刚刚大学毕业不久,没想到就这样离开了人世。”雒永成说,4月7日,料理完儿子的后事,他因伤心过度身体出现不适,准备前往医院看病,当他再次拿着那张信合卡前往凤翔县农村信用社取款时,发现卡已被冻结,他被拉入了银行系统的黑名单。对此,信用社柜员表示,可能是雒永成之前给他人做过担保借款人未还款导致。

当事人名下莫名多出21500元贷款担保

4月21日,雒永成出院后再次前往凤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了解真相,信用社方面出具了一份《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显示,2001年4月26日借款人雒新田向凤翔县田家庄信用社借款21500元,借款期限至2002年4月26日,担保人为雒永成,并附有签名,经办人客户经理杨黎军。

“这就不是我的签名。”昨日,雒永成说,他的这张富秦卡已经办了很长时间,并极力否认借款合同上担保人一栏的签名是自己的笔迹。雒永成说,当时他要求鉴定签名的真伪未果,并且从该借款合同签订至今,这张信合卡大约有700多万元资金流动,这期间卡片使用正常,信用社方面从未催要这笔他“担保”的21500元贷款。

昨日,雒永成说,4月22日,他向陕西信合方面投诉后,凤翔县农村信用社领导当天就和他进行了沟通,并提出给予5000元的赔偿。但赔偿方案遭雒永成拒绝。

4月28日,雒永成继续来到凤翔县农村信用社讨要说法,信用社纪检组的人称,雒新田现已还清,正在对雒永成的账号进行“解冻”,并删除账号原始记录。

“我当时认为他们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删除原始记录的行为不妥,自己制止也未成功。”雒永成说,要不是卡被冻结,或许儿子会被抢救回来,哪怕是植物人,自己也愿意养他一辈子,但现在他只能通过脑子里的记忆回想儿子的音容笑貌。“我不明白,为啥偏偏在我给儿子治病时银行卡被冻结了?”

宝鸡银监分局、凤翔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凤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该社党办主任称,信用社只是把雒永成拉入“黑名单”,所以不存在违规。当华商报记者一连抛出合同签字是否真实;信用社有无权利冻结用户钱款;为何删除原始记录等问题后。该党办主任转身离开,避而不谈。随后,华商报记者在该社等待的两个小时里,未见有任何人就此事做出回应。

签字是否存假?华商报记者从知情人手中拿到一份今年5月22日该社内部关于此事的通报决定,通报指出签字与本人签字样本差异明显,属他人代签,借款逾期12年无催收资料,并对现任信用社主任郑润绪停职检查,主管客户经理郑文久予以停岗。对此,陕西新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德胜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必须担保人亲自到达现场,在三方见证的情况下,签订担保合同,此信用社明知担保人不在现场,又未告知担保人,属违法无效担保。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宝鸡银监分局、凤翔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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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7:24
医院也是见钱眼开,见死不救,都是坏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7:30
你都千万富翁了,就这张卡里才有钱吗?炒作!最几巴讨厌这样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7:30
你都千万富翁了,就这张卡里才有钱吗?炒作!最几巴讨厌这样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7:34
银行底单以及重要客户隐私资料真是想删就删?这些敏感数据是否应该报由专门部门销毁?销毁之前是否还应该有合理的审查流程?只要法律条文是随手写在书上想翻就翻,不想翻就扔一边,构建法制社会永远就是个笑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7:35
先找医院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8:04
这是典型的水军作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8:04
讨厌这个国度,太现实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8:05
没钱就治不好,现在的医院确实有问题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8:09
悲剧呀悲剧,有钱也没医治了儿子的病,无钱更无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8:17
文章已经说了,当时没意识到病情严重,只带了一张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8:21
医院都是一样,有钱就治疗,那如果没有钱的人病了只有在家等死,去医院没钱,还跑来跑去,也请国家重视这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8:27
现实的社会,千万富翁都会被钱难住,平民百姓只有等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8:52
这报道,矛头该指医院吧,先救人还是先收钱,恐怕只有我们国家的脑残医院才会选后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8:57
天意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9:03
信用社绝对是大硕鼠,我所记得咱们乡信用社人黑的很,乱贷款,借用国家款放高利贷,吃回扣。根本就没人监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9:03
信用社绝对是大硕鼠,我所记得咱们乡信用社人黑的很,乱贷款,借用国家款放高利贷,吃回扣。根本就没人监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9:09
你也太不把儿子的命不当回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9:17
        信用社必须为此承担责任。否则,信用社有何信用可言,今后谁还敢把钱存入你信用社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5 19:28
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但现在眼里却只有钱,真是太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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