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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运渣车碾死人,故意杀人还是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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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9:52
我也是司机,已后我也去撞人,达不了才判二年半,这就是中国官

发表于 2014-7-29 09:54 |
第一,这是你的一面之词
第二,大车确实有盲区
第三,有自首情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9:56
很明显是被卖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9:58
他妈的明显是花钱输通了关系:谁去把当事检查官法官公安的子女撞死我一个奖十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9:59
要是苍天有眼,那些作假的法官些你全家得好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00
应该比药家鑫案性质更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05
这就是关系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05
判太轻了。怎地一个盲区就该轻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09
此事明确的告诉我们有后台撑腰,亦或者是人民币可以使鬼推磨,如果被碾死的是法院或者是警察家属,案件还会这样轻判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12
中国社会太她妈黑暗了,人人平等,公平,公正,公义哪个时候才能实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14
猖狂的运渣车就这样轻判,公理何在??政法系统咋还这么黒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32
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35
是判轻了,造成以后故意压死人民

发表于 2014-7-29 10:37 |
要严查呀

发表于 2014-7-29 10:37 |
要严查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43
那司机是法官的老汉儿吗, jianc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43
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45
司机是法官的爸爸,检察院的都是吃屎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45
读完此文,心中愤懑!视人命如草芥,视法律条文如玩偶,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这些人渣终究不得好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10:53
故意,平时这些运渣车、工程车就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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