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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运渣车碾死人,故意杀人还是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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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还原现场:看护人遭运渣车碾死
去年10月15日晚9时13分,运渣车司机杨公政悄悄将车开到一工地倾倒建渣,看护场地的刘光云和工友陈先生跑出来查看时,运渣车已倒完渣土,准备离开。刘光云和陈先生便一前一后挡住车子,并准备通知交警部门。没想到,车突然启动,将车左前方的刘光云卷入车轮下。运渣车快速离开现场。10月16日,杨公政自首,后被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成为成都城区首起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的交通肇事案。
>>惊天逆转:故意杀人变交通肇事
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至检察院后,检察院经过多轮讨论,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最终,罪名变为交通肇事罪。侦查人员实验结果表明,运渣车司机在事发时看不见处于车辆盲区的被害人,也听不见外面的喊话,应该是过失犯罪。陈先生的证言也出现了前后矛盾,此前他说车子碾死了车前的刘光云,后来说自己并没有真正看清楚撞击的过程。
>>法官:属重判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驾驶人违规倾倒建渣,在违规行为下引发交通事故,属于从重情节;并且明知肇事车辆的方向盘转向不正常而放任。判刑2年6个月,属重判。
>>被害人家属:判太轻了
被害人家属认为,司机是故意碾死了人,判太轻了,而且事发至今,一直没有获得任何赔偿。目前民事部分仍在审理中。
>>提醒:请离大车2米外
交警提醒,大车有盲区,行人和骑车人与大车右后轮至少应保持2米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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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19
瞎子都知道当中肯定有问题,不合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20
确实判得太轻,明摆着上面有人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26
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28
又是一例不公正的冤案,可见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29
乱判,以后的司机都会想他这样做,明知道前面有人把她拦下来他还故意启动发动机,这就叫故意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30
把当事法官,检察官,公安一起判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31
判的太轻、应该重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34
太轻了,在明知有过错,还强行转向逃逸。就这点上已经在主观上不故公共安全,明知有人的情况下强行冲撞。这就是故意杀人!如此轻判,造成了当今社会无人敢出来维护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35
我建议撞死法官,然后也判刑两年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36
的确不公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36
的确不公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38
问题的关键在于是管理过程中故意或过失性伤害,还是交通违法过失性伤害?我们的法院真他妈傻得可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43
此案隐射我们的法官、公安、交警会不会在执法中被交通肇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43
此案隐射我们的法官、公安、交警会不会在执法中被交通肇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43
人在做天在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45
其实这个案子很清楚简单,属故意行为,在办案过成中有良知的公权力最后还是被邪恶的公权力打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46
有些事,人在做天在看,不怕造报应的就造冤案吧,凭良心断案其实是在为子孙后代造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48
都知道挖土、运渣都有黑社会背景,給当事人证人点小钱,公检法里面肯定有靠山,要你一条命还不小菜一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9 08:51
运渣车屡出事故、法不致重所至。应重判。故意杀人。但有钱能使鬼推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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