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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大病保险补偿8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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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8-1 18:17 | |阅读模式
阆中大病保险补偿8月1日正式实施2014-07-31 15:51:13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南充7月31日讯(冉琼)7月30日,记者从阆中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目前,阆中市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出台,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为有效减轻参合农民重大疾病经济负担,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破解看病贵问题,我们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工作。”据阆中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预计9月底结束。
  此次大病保险补偿对象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全市出院的参合农民;补偿办法为:补偿金额 =〔参合住院患者合规医疗费用 - 所住院起付线 - 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多次住院的,累计计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7000元)〕×补偿比例。分段补偿比例为:7000元—5万元(含5万元)的,按30%补偿; 5万元以上的,按35%补偿。据测算,2013年度大病补偿资金约在1000万元左右。
  据了解,从去年起,阆中市按照四川省、南充市重大疾病保障文件相关要求,开展了20种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试点工作。今年1至6月,阆中全市有1445例患者享受了重大疾病补偿,补偿金额达692.7万元。其中,儿童白血病4例、乳腺癌121例、宫颈癌38例、终末期肾病44例、耐多药肺结核1例、重性精神病140例、肺癌221例、食道癌543例、胃癌197例、结肠癌32例、直肠癌82例、脑梗死9例、甲亢2例、艾滋病机会感染7例。
  目前,阆中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相关启动准备工作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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