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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顺庆城管保护违章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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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违章搭建,在公共区域,共用的阳台修房出租,当场投述,城管一直不拆,一年半各种刁难受害投述人,,保护搭修者,市政府,市长热线,信箱,信访,区政府,市长接待日都处理过了,还是交给城管,城管不拆。无人管理!


真的是公务员一手遮天,无人监管。?!!真是政令不出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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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4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哪个地方,说明白点,最好上图。
发表于 2014-8-4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个事发生在什么地方?有图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8-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1、单位原局长苗某在单位里有有3-34-2两套房。2012年在3-3外公共区域扩建一间占为私用。
2、2013年将4-2卖给胡某。承诺胡某可以在4楼的共用公共区域扩建一间房。苗某收得购房款。
55.jpg
苗家(紫衣)前来吵架,最后说已卖给胡某(白衣)

2013-03-28_15-24-32_848000045.jpg


阻止现场。并给他们带去公共面积不能修建的相关法规。对方谎人多不够住,假装答应不再修(现修好正在出租)




投述到中城城管大队,协调无果,禁令胡某不准装修使用,胡某带各方“亲戚”恐吓,且预行流氓行为侮辱4-3业主。城管下发《限期十日整改通知》。胡某拒不拆除。

13年3月至14年8月年又一年申请拆除,顺庆城管局长龙涛先说不归他管,找出城管职能文件后,现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又找出历史遗留问题文件,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4-8-4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命名1.jpg

复件 复件 照片 234.jpg




发表于 2014-8-5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龙涛?政法处主任?

发表于 2014-8-5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背后有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半年前找到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不属于政府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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