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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凤凰涅槃人

个人公共号未经批准不得发时政新闻(全文) 2014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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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7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总在风雨中 发表于 2014-8-7 21:46
哈哈哈哈,老师还兴三鞠躬么

对我真诚而又是我所敬重的人,理应这样的。:handshake
发表于 2014-8-7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涅槃人 发表于 2014-8-7 21:42
您说这话最实在。但可能就是会有很多人不大会听。而且还会反感你甚至反对你哦。

但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么做有利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发表于 2014-8-7 22: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经常看到不转发发死全家这样的就烦,现在虚假信息太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8-7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风在眉心 发表于 2014-8-7 22:07
支持,经常看到不转发发死全家这样的就烦,现在虚假信息太多了。

有道理!

现在,人们所用的手机和电脑,早也实行实名制。家里安装电脑,第一个要的是用户的身份证号吗,连在网吧上网,也必须要各自的身份证。买手机上个新号,就更不用说了。

在网站和论坛发帖发信息,就是应该用实名制,除非发帖者心中有鬼,不敢自亮身份。而且,据报道,这种实名登记,也是在网络后台用实名备案;在网站和论坛,仍然还是用网名发帖,而不用实名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风在眉心 发表于 2014-8-7 22:07
支持,经常看到不转发发死全家这样的就烦,现在虚假信息太多了。

    新华网评:朋友圈就该传递正能量



                                            2014年08月07日 23:26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短评:朋友圈就该传递正能量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记者罗宇凡、南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出台《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十条规定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意在治理朋友圈和公众号等公众信息服务中的某些乱象。
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中,朋友圈是朋友亲密互动的阵地,兼具“大喇叭”的媒体属性,能迅速产生一传十、十传百的传播效果。然而,微信朋友圈里信息杂芜,随手转等社交心理习惯,助长了不负责任的谣言散播,还被强媒体属性的部分微信公众号广为传播。用户不堪其扰,通过运营平台投诉,却发现往往石沉大海。
微信有超6亿用户,其中约4亿活跃用户,是当前中国使用人数最多、活跃度最高的移动即时通信工具。一起起谣言事件,破坏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严重危害了公共利益;一起起用户隐私泄露事件,警示着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正面临威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希望自己成为谣言的受害者,就应当充当网络空间秩序的构建者和使用者,避免成为造谣者和传谣者。
朋友圈就该传播正能量。我们不仅应加强对谣言的甄别能力,规范发言,还应努力成为真相的传播者,用理智遏制谣言的传播,用真相击碎造谣者的不良企图。这样,朋友圈就能够传递正能量。http://img.ifeng.com/page/Logo.gif

[责任编辑:PN050]


















发表于 2014-8-8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涅槃人 发表于 2014-8-8 06:52
新华网评:朋友圈就该传递正能量

确实该规范 ,有时候看到好多朋友转发一些真的是很无聊的东西,确实有点害人,这个政策出的及时,点赞
有些朋友管它对与不对都跟着转发,以为自己是在做好事,告诉别人怎么怎么
好多时候我对他们转发的那些不可信的东西从不理会,有用的还加以点赞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总在风雨中 发表于 2014-8-8 07:18
确实该规范 ,有时候看到好多朋友转发一些真的是很无聊的东西,确实有点害人,这个政策出的及时,点赞
...

老弟说的完全有道理! 完全赞同! 也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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