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洪口人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洪口镇党委、政府及居委会工作的支持。对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国家从未划拨给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居委会任何专项健身器材的资金。国家划拨给我镇的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按上级要求已全部用于文化站相关建设上。现文化站正按要求完善图书室、活动室、多功能放映厅等相应配套设备建设,随后将向全镇人民开放。
二、居委会没有土地可以出卖,没有出售所得资金,刘家坪村征收的土地属集体土地,其补偿费属刘家坪村全体村民所有,具体的使用依法由刘家坪村全体村民自行决定,镇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收取费用。
三、集镇街道建设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县委、县政府没有任何项目支撑的情况下,镇党委、政府勇于担责,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投资1100万元对街道进行改造也是非常不易。
四、至于健身,镇党委、政府已计划筹措资金购买一些健身器材在中心广场、刘家坪社区、新型社区广场建设一定的健身场地。但这些地点因相应建设没有全部完工,完工后会立即启动健身场地的建设。
五、乡镇没有财权,所有资金使用都是由县财政安排。村建站、国土站的非税收入及其他资金也全部上缴了县国库,由县政府统一安排使用,洪口镇没有任何擅自安排使用的权利。
再次感谢你对洪口镇党委、政府及街道居委会工作的支持。如有相关意见和好的建议,我们欢迎你来镇上给我们提出,一起交流。
洪口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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