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帖子是转帖的,还是回复一盘: 帖子中那男的就算去找了小姐,存在一定过错,也不至于落到全部财产被侵占的下场。 这个女的转移财产的手段都是卑鄙的,并且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即使离婚,财产分配也是协商,协商不成上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时,男方存在过错,在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之一。但财产全是男方挣的,也应作为财产分割的重要依据考虑。 岂能一个人先转移存款???!!! 如果离婚,男的可以告这女的非法侵占,追究有关责任。 不过帖子中说,房子过户给女方的妹妹,说法有点假,房子过户,必须夫妻共同到场,且要签字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