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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说] 我的忏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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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4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代骗子太多,有的隐藏于官场,有的隐藏于民间,老百姓要注意骗子,骗子一般投其所好,实施诈骗,如有此类骗子联系你,注意收集证据,再去公安机关报警。

1.骗子骗钱手段很多,以“维权大师”、“公民代理”行骗网络或受害人。

2.骗子骗人伎俩一般投其所好,在收取钱财。

3.骗子通常是唱双簧。

4.骗子利用攻击现行体制或伪装成救世主。

5.骗子更为甚者冒充党员或民主党派成员实施诈骗

6.骗子通常先通过电话等联系受害人,引诱受害人上钩后实施诈骗

7.骗子行骗通常制作锦旗之类蒙蔽受害人,然后在实施行骗。



防骗办法:

若碰上这类事件,接骗子电话是开启录音,和骗子见面时带上微型摄影器材录制骗子整个案件经过,事后在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或交易后立马拨打110,还有叫骗子打收条,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压上。

发表于 2014-8-14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提醒:警惕“公民代理”陷阱


    针对当前出现非法法律服务机构打着“公民代理”甚至冒充律师招摇撞骗违法犯罪行为,福建省屏南县法院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法官提醒公众说,非法开展法律服务不仅触犯了法律,对当事人权益更会造成严重损害,公众在寻求法律服务时,应求助于正规机构。


    来自这个法院的信息显示,从当前出现的一些非法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情况看,“代理人”多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庭前证据提交不全、材料不齐,开庭语无伦次、不着边际,庭后漫天要价,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年上旬,屏南县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监察局、县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就改善和规范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出明确要求和目标。


   这个通知规定,对非法法律服务机构、违规“公民代理”、冒充律师招摇撞骗等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并对公民代理登记备案、参加诉讼活动且不得收取任务费用等做了详细规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发挥监管合力,杜绝违规代理。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58条的修订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因为够公民代理收到了限制。

  新民诉第五十八条 是这样规定的: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该条款取消了“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发表于 2014-8-14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胡代国真是维权大侠反映真实,就请安岳官员集体辞职。如果的确是利用网络招摇撞骗的,那请安岳县立即抓捕刑拘此人

发表于 2014-8-14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样的啊?
发表于 2014-8-14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还是版主管理不给力,这论坛完了。
发表于 2014-8-14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是真做点实事,真把胡代国拉下马估计网友还佩服你,这样一天刷屏,光说不练,天天一进来就看你骂街实在是无聊得很。

发表于 2014-8-14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胡代国真是维权大侠反映真实,就请安岳官员集体辞职。如果的确是利用网络招摇撞骗的,那请安岳县立即抓捕刑拘此人

发表于 2014-8-17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YCY/ZYC

发表于 2014-8-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HDGHWB

发表于 2014-11-29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L:L

发表于 2014-11-30 19: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2-7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笑人

发表于 2014-12-7 1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你借天灾人祸,收买李作进作伪证,代理手续不全非法代理诬告杨通海,安岳县法院判决杨通海没有责任,你当事人和你不敢上诉,胡代国你们诬告已经事实,胡代国你还不赔礼道歉,难道你要当小人,你敢拿断子绝孙赌咒我说的不是事实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7 11:23
杨和尚,支持你与胡代国杠到底!

发表于 2014-12-7 11: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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