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蓝湾国际全体业主强烈要求解决东兴 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来 信 人 南湾国际 来信时间 2014-07-08 信件编号 BZSZ20140708025612812
来信内容
巴中市人民政府周市长:
蓝湾国际属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是巴州城区立意打造的建筑形象工程,从原设计规划图纸祥规呈现出一幅美丽的画卷,也吸引着广大市民纷纷积极前来购买商品住房。原房地产开发商也庄严承诺其建筑房产质量、公共绿化、公共道路、公共停车场、体育场所等配套设施典范一流,现其规划面貌全非,所向购房业主承诺事项形同空文,纯属欺骗行为,给购房业主的美好愿景蒙上可悲可叹的阴影,且严重违反《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严重影响业主的家庭生活。现如今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建造中存在的诸多突出问题,购房业主意见反响非常强烈,强烈请求巴州区委并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介入查处相关问题,以顺广大业主心声,维护业主正当利益保障。其解决主要问题如下:
一、建造祥规全取消,设施全没有。原承诺建设篮球场、网球场、游泳池、体育器械、业主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现在一样没有。建筑商反而在院内规划地带随意摆布建造商业用房,并在D4幢与D7幢之间随意修建三层建筑用房,占用公共场所圈建幼儿园,消防通道也被占用,业主活动场所全都占用。业主要求还布局设施,承诺应予实现,乱修乱建的房子应予拆除。
二、绿化地带全部取消,绿化美化成空话。原设计规划院内绿化面积占建筑面积多少,栽植花草树木多少,现在却毫无几棵树木,毫无一处花草地带,这与建造绿化森林城市背道而驰,而旁边的几个楼盘都是封闭式小区,为业主的生活留了足够的绿化。其开发商主旨是降低建造成本,根本不谋求业主有一个美好的居住环境,而这正是修建之前广大业主用几十万资金购买该楼盘的原因。业主要求开发商绿化一定要达标。
三、阻止业主车辆进,强行业主买车库。原开发商在业主购房合同中明确标注,建设一定面积的地上停车位,现开发商废除露天停车位,强行让有车业主购买地下停车库。开发商以霸王定价为12.8万元至15.8万元一个的地下车位,与巴中乃至全国同样地区同样品质的停车位比纯属天价。且只能出售,不允许租赁,如果不购买则必须按照前三小时5元,超过三小时按照1元每小时的临停标准收费,否则不准将车开进业主购买的小区的大门,聘请人员进行看守,甚至因为停车事情殴打过业主。根本不顾业主租买自愿的原则。开发商把原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地下停车位月租300元,地上停车位150元的条款也单方面全部废除和否定。业主要求遵循买租应予自愿不能强行,原合同约定价应予生效。
另外,开发商没有规划用于停放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的地方,而这些车辆因为无处停放只有挤在单元门至电梯的狭窄通道内,影响业主通行和环境美观,且因为没有门禁和监控摄像头,很不安全。业主要求规划出停放处停放上述车辆的地方。
四、商业油气乱排放,空气污染气难闻。在小区底层门市,开发商招租多家餐饮业,油污排放未科学进行疏排,把油烟、油污直接乱排放到小区地下管道,油污全部飘到地面以及低楼层的业主家中,臭气难闻,严重危害业主身体健康。业主要求开发商予以改造和整治。
五、物业管理服务差,楼道路面脏乱差。物业公司按业主房面积1.2元/平方米收取物业管理费,而平时没有及时进行楼道、路面清扫和垃圾倾倒,形成十分突出的脏、乱、差状况,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要求物业做到收费就要服务到位,使小区整洁卫生。
六、建设工期严重违约,违约金赔偿应予兑现。原开发商与购房业主预订合同约定了交房日期,并承诺若不按期交房则按照房款总价每天万分之一支付给购房业主违约金。如D区约定为2011年12月30日前交房,实际开发商推迟长达一年多时间,于20 13年初才勉强交房,其交房时至目前为止基础设施也都未全部修建完成。交房时在基础设施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强制要求业主接房,否则要求业主承担高昂的违约金。时至今日,小区仍在大量修建,到处都是建筑垃圾和建筑灰尘,影响居住业主的身体健康。社会应该讲诚信,说话应予兑现,业主要求开发商依法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如不兑现业主将在今后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七、小区安全无防范、业主安全无保障。业主购房时开发商修建的小区是有围墙和护栏的封闭式小区,大门有门禁,非小区业主未经允许不能进入。现蓝湾国家小区开发商未予设计建造大门及每栋楼的防护门栏,未区分广场与小区建造的隔离带,任何人员均可随意进出“小区”。物管安保人员老弱病残,从来不履职,形同虚设,给业主的人身、财产、居住造成极不安全的因素。要求开发商予以重视整治。
八、公摊面积位置不明确、全被作为商业区。业主购房款中有按照平均房屋总面积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的公摊面积费用,比如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房屋要公摊二十多个面积,实际住房面积只有一百平方米左右。而业主不知道这些公摊面积包括哪些位置?按照<物权法》规定,业主公摊的面积应该作为业主公共使用部分,如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公摊面积中规划用于停车的地方等。现在除了单元门以内是业主在使用,其余部分被开发商单方面用作了商业步行街、商业活动广场甚至道路被承租入围圈起来作为商用。业主要求开发商将全体业主购房时所共同公摊的面积及所处位置予以公开,并将业主公摊的位置用作法律规定的用途。
综上所述,广大业主一致要求蓝湾国际开发商本着为业主着想,为业主服务、为业主办事的诚意,妥善解决上述存在的系列问题,让开发商取信于业主,世使业主信任开发商。广大业主均为朴素的普通群众,全家几代人倾尽钱财才得以购买到一套住房,确属不易。恳请市人民政府的领导考虑群众的疾苦,现场实地察验,走访群众,并责成相关部门督办落实,调处为盼。真切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重塑蓝湾国际开发商良好形象。
蓝湾国际全体业主
2014年7月8 日
办理进程 网友:
你好!你提交的来信收悉。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二)、(三)、(四)款的规定,你的来信已责成市规划局办理,我们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尽快将办理结果予以回复。联系电话:0827-5261600。
特此告知
巴中市信访局
承办机关 市规划局
答复内容 网友:你们好!
你们在市长信箱留言反映“蓝湾国际全体业主强烈要求解决东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中存在若干问题”,经核实,现将涉及规划方面事项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蓝湾国际D4与D7号楼之间无幼儿园规划布局,目前正在进行建筑室内(外)装修的幼儿园,与批准规划使用用途(小区会所)不一致。
二、开发企业占用临滨河路人行消防通道建设的商业用房,属开发企业擅自变更规划的行为。
三、小区西侧通道入口二层木结构房屋,属开发企业占用小区地面临时停车泊位违规的搭建。
四、关于小区绿化问题,将按照批准规划进行验收核实。
有关违规情况我局已通报市执法局按程序处理。
感谢你们的来信,希望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此复。
巴中市规划管理局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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