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仁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起,仁寿县在全市各区县中率先全面免征农业水费,实行县政府代缴制。这是继2005年仁寿县取消农业税之后又一强农惠民举措,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有力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稳定。
仁寿县为丘区农业大县,2013年末全县总标灌面积达53.6万亩。免征农业水费,总金额达1652.68万元,将惠及全县127万农业人口,人均减负13元。
县财政将通过建立专项基金,加大对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特别是末级渠系建设的投入,切实解决好农村渠系“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建立分类保障机制,确保水管单位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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