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日前出台《重庆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在选拔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时,“不准事先内定人选”,“要对选拔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华龙网,12月2日,新闻链接http://cq.cqnews.net/sz/zwyw/200812/t20081202_2741194.htm)。
在重庆市今年上半年的“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活动中,打破影响和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种“潜规则”成为众多网民的强烈呼声。而在网民列举的各种“潜规则”中,党政机关“如何用人、用哪些人”一度成为倍受网民争议的“最大潜规则”。如今,重庆市率先出台《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拔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笔者个人认为重庆此举,便是剑指党政机关选拔用人这个“最大的潜规则”!
“用人中的潜规则”之所以被认为是“最大潜规则”,就是一些党政机关在选拔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时,往往很少由民主推荐产生、而是由“一把手”个人决定——这样的选拔方式即使选出了“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但由于推荐没有经过民主、过程没有经过公开,或多或少都会让人感觉里面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猫腻、存在一些“潜规则”。重庆市在《实施办法》中明文规定“不准事先内定人选”,对选拔范围、推荐形式、遴选方式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便有望选拔干部“第一关口”开始,设立起一道道民主公开、科学选拔的“门槛”,防止“潜规则”在各个环节的乘虚而入。
笔者之所以对重庆市出台的《实施办法》抱了挑破用人“潜规则”的期望,还在于其规定中的一些细则。在一些党政机关选拔用人考试中,报考者对“同一个职位有多少人报名、有哪些人报名”这些十分关键的事项,往往会由于用人单位的“各种规定”、“相关制度”而无从得知——而对整个选拔过程中是否“走了过场”、是否有“潜规则”的最为关心的人,又恰好就是这些“一无所知”的报考者。也就是说,对职位报考情况、笔试面试成绩等相关环节最为关注,也是最有可能产生监督效力的人,却由于“无从得知”而蒙在可能被“潜规则”的阴影之中。如今重庆在《实施办法》中规定“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或许便是给那些感觉被“忽悠”的报考者,一把挑破“潜规则”的利剑!
当然话又说回来,任何好的制度如果在实施中走了样、变了形,非但收不到预期的良好效果、说不定还会让以往恶劣状况的基础上“雪上加霜”——即使有了《实施办法》、但如果在选拔用人时不严格执行,非但不能挑破“最大潜规则”、说不定在《实施办法》的遮掩下还会产生出更多新的“潜规则”。也正基于如是担心,笔者建议重庆在勇于出台《实施办法》之后,更要朝那些对“实施办法”视而不见、有章不行甚至逆章的违规用人行为,勇敢地挥以重拳,坚而决然地撕破“最大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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