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明月江畔在2008-12-6 14:16:00的发言: 12.1--12.2日我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我爸妈受伤入院得不到医治的具体情况并请求帮助。 12.3日上午庞建打电话叫我不要再闹,下午2:00去他们公司拿钱。当日下午2:40我和哥哥终于等到了庞建一行人出现,李总也在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当时李总态度强硬并给我讲明厉害关系:叫我这个事不要再向任何部门、任何人反映。否则更得不到解决。因为他说老板只有他一个钱在他手里必需在他手里拿钱,而公司有两个:(开发公司:宏川置业有限公司、法人李勤。承建公司:富利实业有限公司法人:苏永平。)这个工伤要找的对象只能是承建公司。而承建公司里面既没有人也没有资产说白了就是空的,就是专门用来归避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的,项目结束就可以注销,就算打赢了官司也收不到钱(这是李总的原话)。叫我有本事就去打官司赢了官司再凭法院传票去他那里收钱,并且李总非常肯定的对我说:"休想从我手里拿到一分钱"
事情未果,迫于无奈12.4日早上我带上躺在医院长时间得不到救治的爸妈到县安监局办公室再次求助,经部门领导多方协调.李总一行最后终于露面.
李总态度丝毫未变,当着所有参与协调的人说“:此事与我无关,自己去找承建公司,我们开发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已经拿了一万多了,”然后警告我以后不要再找任何部门领导去找他,除非把李向志叫去(因为他知道肯定这是不可能的)并当场说昨天有关部门领导去停他工地,休想!声称在停他工地之前必须先把达县所有有问题的工地停完,否则没资格处理他.
对于庞建因处理工伤不当导致我妈妈骨折入院一事,李总表示:已将庞建开除与他无关。
. 12.4日下午庞建来到医院,劝我不要再的和他们老大斗,不会有好的结果,说因为他有钱有关系.还有哪个老板后面没有几个人!最后表示:出于和老大的私人关系和人道主义他愿意私人承担.不过他说现在被公司开除身无分文,想办法去给我借.
等待..........等待...........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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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如刀绞,心在滴血我已经撑不下去了!
我拿什么拯救你们!我那可亲可敬可怜的爸爸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