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大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
2、种植农户丘陵区3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200亩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300亩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亩以上。
3、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前有书面租种合同。
4、不的粗放种植。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等。
5、自负盈亏,享受产品处理权。
6、按规定向耕地所在乡镇政府申报补贴,未申报不予补贴。
7、制种单位或企业不纳入补贴范围。
申报须知:
1、如实填报《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2、村委会确认签字盖章
3、提供第二轮土地承包证明
4、流转耕地合同书
5、土地入股证明
6、身份证
7、工商营业执照
8、所有相关复印件
9、原承包户土地证(核实待用)
|